一、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快开展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19﹞260号),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只跑一次”和“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综合改革成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制定《长春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原则
(一)坚持民意导向。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让企业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受益者。
(二)坚持协同联动。并行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调、上下联动,构建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三)坚持整合共享。按照“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思路,着力打破信息资源壁垒,加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共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增强服务综合能力,引领政务服务创新改革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目标
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以创新不动产登记管理模式为核心,全面推行“一次办、一门办、一窗办、一网办”,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机制,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持续提升群众和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2019年底前,精简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的信息通过共享获取,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不动产登记数据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全部共享到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
四、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要通过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三种集成方式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其核心就是便民利企。围绕这三种集成,主要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信息集成方面,主要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信息。按照《方案》要求,这些信息要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来实现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机制,信息互通共享后不需要企业和群众再次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也节省相关材料真实性审核时间,从而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安全,也更加便民利民。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建立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网上(掌上)服务中心”,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对一些常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
(二)流程集成方面,主要举措是“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主要涉及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和税收。对登记中涉及部门交叉办理的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在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受理时相关事项一次受理,一次收取材料,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这样企业和群众就不用跑多个窗口、交多套材料,改革后将更加方便群众。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合并相近环节。优化、合并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时,并行开展公示与审核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同时,积极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当事人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另外,对已经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精简申请材料。对于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材料,不需要老百姓再提供。优化测绘成果的获取方式。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也不需要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三)人员集成方面,主要体现在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人员采取集中办公,由一个窗口统一收取材料,同时发放各个部门,并行办好后集中到一个地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