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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春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9〕36号

时间:2019-09-04 15: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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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长春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2号)精神,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设施建设等方面创造协同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着力解决基础设施不配套、配送车辆通行难、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推进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更加紧密,城乡快递物流网络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物流效率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平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100%的长春市区和85%的县(市)区快件实现24小时内送达,网购商品通过快递配送比例超过90%。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邮政局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相关规定,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创新产业支持政策。落实国家价格监管措施,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促进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明确公用型仓储、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和城乡末端公共取送点的公共属性,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范围,按照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要求予以保障,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建设提供支撑。(市邮政管理局、市规自局负责)
  (三)鼓励数据互联互通。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和寄递渠道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加强规划协同引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进行预控,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建设大型仓储、分拨中心。将公用型仓储、智能快递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和城乡末端公共取送点纳入快递物流等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到各级城乡规划中,确保规划建设落地见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自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现有相关用地政策,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经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业态进行认定后,可享受保持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需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市规自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围绕物流通道和物流枢纽,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完善现有快递物流设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开放自用型仓储,并向公用型仓储转型发展。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建设集电子商务服务与快递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快递公共服务站(点)”。(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七)推动园区建设与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强化产业聚焦,增强区域辐射能力。加快培育具备仓配一体、智能分仓、快递集散、电子商务孵化、展示体验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物流园,促进电子商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八)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鼓励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逐步统一城市快递服务车辆标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保险。在快递物流领域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对符合国家标准且国家予以登记注册的快递电动车辆通过采取统一标识、备案登记、全面保险等措施实现规范管理。(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九)便利配送车辆通行。规范管理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秩序,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在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整体运行顺畅的前提下,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在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在商圈、医院、高校、人口集中的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合理规划、开辟快递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作业区域,明确停车类型和时段,规范停车秩序。推动完善停靠、装卸等设施,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十)推进智能投递设施建设。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加快社区、高校、商务中心、地铁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到2020年新建100组智能快件箱,利用智能快件箱送达的快件占全部快件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十一)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引导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突出主业,剥离物流业务。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搭建资源整合平台,鼓励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之间资源整合,建立互利互惠、长期稳定的共同配送联盟。鼓励快递企业与物业公司、便利店等社会机构开展自愿合作,搭载快递服务,推广网订店取(送)、店内寄件等服务。鼓励快递物流企业与线上线下商贸企业以及城乡日用品、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配送企业合作,开展异业协同的共同配送。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间合作,整合往返干线运输,促进各类配送协同运作,提高干线集约化配送水平。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农村地区开展支线集中配送合作,提升服务效能。(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负责)
  (十二)提高科技应用水平。推动发展“互联网+”快递,支持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向综合型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支持快递企业发展冷链运输配送,加快冷链物流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三)推动供应链协同。引导供应链相关企业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支持快递企业与上下游服务企业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提供仓储、金融、保险、通关、货代等一体化解决方案,鼓励快递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建设跨境业务承接能力,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业、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四)促进资源集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市发改委负责)
  (十五)推广绿色包装。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化服务等规范,生产使用可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及可降解的物料辅料,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建设绿色末端和绿色回收体系,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快递包裹循环利用,推行快递包装垃圾分类处理,引导消费者自觉保护环境、低碳消费。(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奖励措施,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各项责任,及时研究处理突出问题。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完善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和配套支撑体系,大力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专业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人才培训与培养工作。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统筹电子商务协会、快递物流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合作交流,提供政策建议,做好企业服务。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市场秩序规范,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形成政府、协会、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四)加强督导宣传。市商务局要会同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本方案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