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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长府办明电〔2021〕7号

时间:2021-02-08 1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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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指导企业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引导支持企业加强一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生产运行组织,有效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的影响,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首季良好开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增产扩能。加强一季度生产组织和计划安排,督促连续性生产企业强化产销衔接,鼓励保障企业抓好节日生产。推动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效增产扩能,提高生产负荷。对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与2019年同期相比净增2000万元以上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企业员工思想宣传,倡导员工在春节期间自愿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支持企业依法对春节期间加班的员工发放加班补贴,对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因地制宜出台鼓励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措施,对属地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连续满产的重点工业企业制定相应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重点企业稳岗留工。落实“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所需资金优先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稳定就业”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应用于向省外户籍员工发放“留岗红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匹配相应资金提高发放标准。鼓励企业职工就地过年,支持企业按照《长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人社联〔2020〕12号)要求,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支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支持重点项目投产达效。紧盯一季度不停工和新开工的重点工业项目,建立包保服务工作台账,清单式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扎实开展“专班抓项目”工作,进一步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一批2020年以来竣工的项目投产达效、释放产能。对2020年以来竣工投产且2021年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工业企业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规模,尽最大努力将一季度资金投放进度前倾,确保总量供给,帮助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和连续生产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鼓励各银行加大人民银行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提高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政策精准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提升融资服务质效工作推进机制”作用,广泛征集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需求,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前提下,通过线上对接、专题推进、项目推送、一企一策等多种方式,开展专业化、精准化的银企对接活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担保资金放大作用和外部增信功能作用,全面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吉企银通”小微企业融资申报系统对接功能,切实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支持工业企业入规升级。持续加强中小企业入规升级培育,推动一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2021年升入规模以上企业。对达到规模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给予适当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确保生产要素稳定供应。持续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供应监测调度和统筹协调,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节日假期期间稳定供应。对一季度要素保供工作突出的水、电、煤、气、热等要素生产供应企业,给予适当支持。对生产用煤短缺的热电联产类工业企业,通过长春市应急电煤储备给予应急用煤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支持“双停”企业脱困发展。充分利用各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推动停产企业抓紧恢复生产。对通过升级改造、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等方式成功脱困且一季度净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停产半停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统筹做好服务企业保障工作。积极发挥“万人助万企”的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全方位包保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大调研督查力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生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企业一季度稳定生产。要提前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一线员工走访慰问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重点骨干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优先安排工业企业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运行影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市万人助万企总调度室、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以上各项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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