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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市司法局

[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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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意定监护制度的原则性规定,推动解决“老无所依”或监护缺位带来的困境,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基层治理和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该《办法》。
  二、总体思路
  《办法》共18条,主要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从职能责任、制度宣传、公证衔接、快速响应、兜底保障等维度构建闭环保障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政府、事涉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实施。包括制定工作指引和示范文本、建立“意定监护组织名录库”、开展现场见证等内容,提升制度的实操性。
  三是优化服务。探索提供“意定监护+N”公证组合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减免政策、强化法律援助,提供安全周到细致服务。
  四是强化宣传。明确在“i长春”等平台开设老年人服务专区,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设专席,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五是监督兜底。健全监护履职监管机制,及时处理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老年人权益等问题。同时,对“孤独逝者”丧事办理明确兜底条款。
  四、其他事项
  为加快推动《措施》落地见效,我们同步编制了服务手册,就配套服务、设立流程、咨询渠道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将专业法律条款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实操指引,方便老年人理解和运用。

时间:2026-09-03 1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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