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市坚持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方式,持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参与央视总台“艺览吾遗”“非遗里的中国”节目录制、开展非遗专场文艺演出、打造非遗市集消费场景、建设长春非遗展馆等务实举措,我市非遗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系统保护与活态传承工作扎实推进。
一、工作背景
目前,全市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共计10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级49项、市级55项。为进一步壮大非遗代表性项目总体规模,更好地发挥赓续城市文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助力乡村振兴、培育文旅消费新亮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我市启动了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定工作。
二、评审过程
按照自愿申报、属地推荐原则,全市共有112个项目申报,其中,67个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社会公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最终确定九大类60项,形成《长春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项目名录
民俗2项:朝鲜族祝寿习俗、珠算(珠心算文化);
传统舞蹈1项:东北地秧歌(袖头秧歌);
传统音乐2项:笙乐演奏艺术、蒙古族马头琴演奏技艺;
传统戏剧1项:评剧;
传统医药11项:林氏皮肤病诊疗法、和春堂色脉针灸法、绳氏膏药制作技艺、刘氏鹿茸炮制技艺等;
传统技艺18项:庞氏满族油茶制作技艺、雪衣豆沙制作技艺、黄龙宴酒传统酿造技艺、关东窑陶瓷烧制技艺、关东传统书画装裱修复技艺等;
传统美术20项:关东年画、冰雕雪雕制作技艺、榆树雕花剪纸、于氏木雕、胡家草编、王马木板年画等;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4项:朝鲜族掷柶戏、戳脚、翻子拳、狮舞;
曲艺1项:荣派单弦。
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