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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体医融合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市体育局

[监督评价] 时间:2023-03-02 14: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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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9年7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2020年12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意见》(吉政办发〔2020〕3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深化改革任务,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市体育局组成撰写小组,起草了《关于加强体医融合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初稿后面向省体育局、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开发区、驻长高校知名体育医学专家、体育系统内相关工作人员、基层体育工作专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各方反馈情况,进一步做出修改和完善。同时,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咨询、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意见》(吉政办发〔2020〕38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体医融合健康促进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第二部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共7大项、17小项,细化了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一是推进体医融合理念发展。共包括深化科学健身促健康理念、促进体医融合文化建设等2项任务。二是推进体医融合组织发展。共包括设立基层运动医学门诊、深化医疗机构体医融合、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向运动健康促进中心转变等3项任务。三是推进体医融合人才发展。共包括加快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体医融合志愿者队伍建设等2项任务。四是推进体医融合场地设施发展。共包括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快体医融合服务设施建设等2项任务。五是推进体医融合活动发展。共包括举办全民科学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康促进活动、提高体医融合服务水平等3项任务。六是推进体医融合科技发展。共包括建立长春市“运动处方库”、完善体医融合智能平台、开展体医融合学术交流活动等3项任务。七是推进体医融合产业发展。共包括推进“体育+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长春特色的体医融合产业等2项任务。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春市体医融合健康促进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体医融合发展;二是完善财税政策,建立公共财政全民健身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医融合健康促进工作发展;三是推动工作落实,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四是强化监督评估。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体医融合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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