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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市发改委

[监督评价] 时间:2022-05-04 10: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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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出台了《贯彻落实〈吉林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主要特点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吉林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长春市政府组织29个相关部门起草形成了本《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承接落实。逐条逐项落实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4月30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15号)要求。二是注重细化实施。在国家和省政策文件框架下,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实际,力求逐项明确时间节点、操作路径、细化举措、项目支撑、资金保障等事项。三是坚持集思广益。《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统筹、15个牵头部门组织、13个配合部门共同起草完成,先后2轮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和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共采纳和吸收各方意见50余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5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
  一是有序恢复商业经营场所。5月1日起,已开始恢复生产生活市场、便民服务、线上餐饮、住宿业4类消费场所。5月5日起,逐步有序恢复文化旅游场所。待疫情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后,适时开放休闲娱乐场所。同时,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满足居民“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需求。
  二是促进疫情后市场复苏。重点开展“发放消费券”“发票抽奖”“主题消费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发展便民经济和外摆经营,大力发展“夜经济”,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
  三是适应后疫情居民消费新需求。重点围绕实物消费、新型消费场景、健康消费、智能体育消费、养老托育消费、家政消费、绿色消费、文旅消费、农村消费9个方向,安排相关促消费活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此,各部门还将分别出台各行业细化方案。
  四是强化财税金融助力消费。重点从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创新消费贷款产品种类、加强财税支持3个方面,推出相应的促销费金融产品,加大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五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重点从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用地保障4个方面,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发展。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市政府将组织各相关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行业方案》,相关属地也将研究叠加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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