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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劳动力调查样本扩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2021-02-03 13: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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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力调查样本扩户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把稳就业、保就业放在“六稳”“六保”的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居民就业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进一步加强就业监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劳动力调查的工作方案,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20〕124号)。经国务院同意,在现有劳动力调查基础上扩大样本量,提高调查数据精度,进一步满足宏观调控和实施稳就业政策的需要,结合我市劳动力调查实际情况,制定此次通知。
  二、工作意义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国家昌盛的头等大事。调查失业率是反应劳动力市场变化情况的主要指标,我市在“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了未来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范围,做好劳动力调查对于我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三、工作内容
  扩大样本具体工作包括:2020年12月—2021年1月开展样本核实工作;2021年2月确定调查样本、选聘并培训辅助调查员;2021年3月,正式启用新样本;2021年7月后经国家统计局同意,按季度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
  四、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负责全市劳动力调查的组织工作,各县(市)、区调查队、调查分局负责具体实施,涉及到的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样本扩户工作。各级政府及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支持配合调查队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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