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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文件的解读

市质监局

[监督评价] 时间:2019-01-21 13: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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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构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省、市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提质增效升级,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长府发〔2019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长府办发〔2019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起草过程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具体部署,结合《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时借助长春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化城市联盟”国内6个先行城市的机遇,助力经济量级、城市能级、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五个升级版”实践,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学习和借鉴了国内发达城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深圳、杭州和青岛等城市进行调研,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起草《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讨论稿后,征求市直各部门及广州和深圳市标准研究院、吉林省标准研究院等专家和企业的意见,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目标任务

  这两个文件是一组指导长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配套文件。

  《指导意见》是长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宏观指导性文件,主要阐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总体要求、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统筹管理、顶层设计,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机制、实施保障。

  《行动计划》是微观政策措施,分别从经济发展标准、社会发展标准、城乡发展标准、生态发展标准、文化发展标准、政府服务标准六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目标、措施和负责实施的部门。同时,从标准体系、标准实施与监督、国家标准化、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五个方面明确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支撑和保障。

  《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回答了长春市为什么实施标准化战略、在哪些方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如何实施标准化战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责任主体等问题,既是向长春市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的实施标准化战略动员,也是对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系统部署。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意见》全文共分6个部分:1.阐述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2.提出了标准化战略的总体要求是在长春市全面推进大标准、大质量体系建设,使标准化成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有力支撑;3.明确了主要任务是提升长春市经济、社会、城乡、生态、文化、政府服务等各方面各领域的标准水平;4.确定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高水平的标准体系,在若干重点领域推动长春标准成为国内标准引领者;5.通过积极推进标准创新先行先试和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来进行体制和机制的创新;6.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和扩大舆论宣传等措施来保障标准化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行动计划》全文分为7个部分:从提升经济发展标准水平、提升社会发展标准水平、提升城乡发展标准水平、巩固提升生态发展标准水平、提升文化发展标准水平、提升政府服务标准水平社会六个方面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长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工作计划,为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制定了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职责。同时为推进标准体系的完善创新和标准的实施制定了监督保障的目标和措施。


  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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