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管委会《关于新成立五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长经技管〔2020〕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开发区成立海口、嘉兴、芜湖、保定、金海等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切实解决落实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完善社区居委会下设组织机构和管理服务功能,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层民主自治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
此复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