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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春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明电〔2017〕24号

时间:2017-07-06 1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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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6日

长春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依据《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2017年天气趋势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天气趋势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我市汛期总的天气趋势为气温略高,降水略少,将出现明显多雨时段,多局地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明显降水集中期预计将出现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但发生较大范围洪涝的可能性较小。

  预计我市汛期平均气温为22.0~22.7℃,比常年同期22℃略高,与2016年同期22.2℃相近或略高。具体分布:长春22.1~22.8℃、榆树21.6~22.3℃、德惠22.0~22.7℃、农安22.0~22.7℃、九台22.2~22.9℃、双阳21.9~22.6℃。

  预计我市汛期平均降水量为330~380毫米,比历年同期379.4毫米略少,比2016年同期322.2毫米略多。具体分布:长春340~390毫米、榆树320~370毫米、德惠310~360毫米、农安290~340毫米、九台330~380毫米、双阳360~410毫米。

  二、地质灾害分布及灾情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分属中、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

  (一)地质灾害分布

  我市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0处,其中,榆树市3处,全部为崩塌;农安县3处,1处崩塌、1处滑坡、1处地面塌陷;德惠市2处,为滑坡;九台区10处,崩塌5处、地面塌陷4处、泥石流1处;双阳区31处,崩塌22处、地面塌陷7处、地裂缝2处;二道区1处,为地面塌陷。

  其中,重点预防的煤矿采空区包括:二道区英俊镇三道煤矿矿区。九台区营城、羊草、双顶山、放牛沟煤矿矿区。双阳区石溪乡、长岭煤矿矿区。这些矿区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面沉降、塌陷和地裂缝,在强降雨情况下,易出现灾情,造成房屋裂缝、倒塌等灾害。

  重点预防的乡(镇)、村(屯)包括:九台区东湖镇团山村、土门岭镇民主村、莽卡乡邱家村、城子街镇碱厂村、胡家乡宝山村、其塔木镇冯家村;双阳区山河乡大砬子村、云山乡龙头村、山河街道办事处柳树村;德惠市大青咀镇、菜园子镇姚家村;农安县农安镇。

  (二)灾情预测

  受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影响,部分区域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市要提前做好防灾准备。

  三、防治措施及工作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治体系建设。

  (一)预警预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汛期气象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信息,国土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基本情况,通过数据共享,提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水平。当预计出现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时,双方要加强预报会商,形成一致意见,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形式发布到县(市、区)、乡(镇)、村各级主管领导和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基层气象信息员。

  (二)群测群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街道)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和灾害信息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的应急能力。要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时机,发放宣传单、防治手册,普及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识灾、避灾能力。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村(街道)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三)紧急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避灾安置场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

  (四)综合治理。要科学编制市、县两级“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工作方案,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灾害发生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已达到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九台区要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双阳区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标准,从制度、机构、经费、监测、预警、评估、避让、宣传、演练和效果等十方面规范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任务,努力提升防治能力。

  (五)应急救援。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速报制度,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情况。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并因地制宜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好物资、装备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财政、民政、国土资源、气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地震部门等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88770058

  传 真:88770058

  联 系 人:李东坡 13353112222

       高方利 13943105788

       王子进 185043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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