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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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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7日至10日召开,会期3天半(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审议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长春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长春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预算草案;
  四、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和决定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时间:2024-12-27 10: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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