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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协同滴灌“金融活水” 民企扩容增量向新而行

——长春市政府与银行机构联合设立专项支持贷款助企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10-11 09: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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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为长春重点产业企业注入扩容增量的“金融燃料”,以产能升级撬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向新而行?
  这一关乎区域经济全面振兴的关键课题,在10月10日召开的长春市“银企对接促发展 金融助力赋新能”融资服务大会上,得到了清晰且务实的回应。大会不仅直接搭建起企业需求与金融资源的对接桥梁,更以政企银三方协同的实践,为后续政策落地锚定方向。
  恰恰是基于广泛凝聚的发展共识与明确的需求导向,近日,长春市政府与多家银行机构联合设立专项支持贷款,打出一套“专项额度+低息优惠+高效服务”组合拳,为民营经济送来发展“及时雨”,首批额度合计150亿元。这一举措精准契合金融赋能产业需求,既瞄准企业融资痛点破题,更以培育新质生产力、壮大民营经济底盘为目标,为区域重点产业企业扩大再生产、拉动有效投资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精准“输血”
  构建助企融资兴产新生态
  民营经济是长春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重点产业民企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金融活水”滋养。专项支持贷款的设立,不仅标志长春政银合作迈向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需求的新阶段,更为民企破解融资难题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通过政银协同精准“输血”,将政策引导力与金融资源优势深度融合,推动实现金融服务与产业发展同频同向、深度契合。
  市委金融办副主任(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市委金融工委副书记刘向国表示,专项支持贷款的设立既是我市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更是助力长春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通过政银协同设立专项额度,以政府统筹协调破解资源配置难题,以银行信贷活力激活经营主体潜力,推动低成本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民营实体,将为全市重点产业升级筑牢资金根基,为全面振兴汇聚更强劲的民营经济力量。
  作为首批与市政府联合推出专项支持贷款的银行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银行共同发力,合计释放150亿元专项额度,覆盖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构建起“额度充足、利率优惠、覆盖广泛”的金融支持体系。
  靶向发力
  差异化服务适配产业需求
  专项支持贷款立足长春产业特色,充分考虑企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融资困难,针对不同行业发展特点量身定制支持方案,精准呼应长春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求,这背后蕴含着长春推动产业协同升级的深层考量。
  针对我市一批重点和优势产业企业,政银协同设立专项贷款额度,给予企业特色化、差异化信贷产品和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增设额度50亿元专项支持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3%,重点支持长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光电信息、农业、绿色能源等产业企业。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增设额度50亿元专项支持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3%,重点支持长春汽车、电力、医药和光电信息等产业企业。
  吉林银行增设额度50亿元专项支持贷款,平均融资成本不高于4.5%,重点支持长春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企业。
  差异化布局,既贴合长春产业发展脉络,也体现出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深度赋能。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公司金融与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李晟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该行40%的机构、50%的人员、60%的营收和70%以上的信贷投放均集中在长春市。“长春发展前景广阔、产业基础雄厚,我行始终将这片沃土作为助力吉林全面振兴的前沿阵地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主战场’。”李晟表示,银行将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为民企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让“金融活水”覆盖企业发展的每个关键阶段,助企解近忧、谋长远。
  多维提效
  六重保障激活发展新动能
  此次专项贷款举措并非单一的政策发力,而是围绕企业融资全流程打造六重保障——额度规模、费率优惠、重点支持、期限灵活、申请便利、审批高效,以系统化服务彰显政银携手助力长春民企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在额度规模上,三家银行分别拿出50亿元专项额度,充足的资金储备将为重点产业企业扩能增量保驾护航。
  在费率优惠上,大型国有银行将平均利率控制在3%以内,地方性法人机构平均融资成本不超过4.5%,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在重点支持上,三家银行立足自身定位形成优势互补,大型国有银行聚焦支柱产业,地方性法人机构精准对接特色领域,实现我市重点产业“全覆盖、不重复”,避免金融资源扎堆,确保每个重点产业都能获得适配的信贷支持。
  在期限设置上,流动资金贷款采用1-3年灵活期限,固定资产贷款则按需定制,完全贴合企业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周期。
  在申请流程上,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四处奔走,只需向属地发改、工信、农业农村等对口部门申报融资需求,由政府统一汇总并集中推送银行,大幅降低沟通成本。
  在审批效率上,银行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在取得企业完备授信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即反馈融资意见,全面提升效率。
  六重保障环环相扣,既解决企业融资的“急难愁盼”,更让金融服务真正适配产业发展节奏。随着这一举措的逐步落地,将推动更多民营资本投入技术创新与产能升级,为长春全面振兴汇聚起民营经济的磅礴力量。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关于设立专项支持贷款的协议  

  

 

  为助力我市汽车零部件、光电信息、农业、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壮大规模、提升质效,长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联合推出重点产业专项支持贷款,内容如下:
  一、专项支持贷款相关要素
  1.专项额度。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增设专项支持贷款,额度50亿元。
  2.利率定价。对本协议设立的专项支持贷款,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给予差异化定价支持,平均利率不高于3%,切实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3.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可根据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项目现金流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二、重点支持领域。专项支持贷款重点支持我市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光电信息、农业、绿色能源等产业企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缓解暂时性资金困难等。
  三、企业基本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须在1年(含)以上,经营场所位于长春辖内;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当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明确;
  3.有真实融资需求,纳税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4.符合工商银行相关管理办法的其他准入条件。
  四、申报与受理
  汽车零部件、光电信息行业企业,可向属地工信局申报融资需求。
  农业行业企业,可向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融资需求。
  绿色能源行业企业,可向属地发改部门申报融资需求。
  长春市工信局、长春市农业农村局、长春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属地征集、梳理本领域行业企业的融资需求清单。
  长春市委金融办负责汇总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推送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定期调度对接进展。
  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根据融资需求清单,与企业进行对接洽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审批发放贷款。
  五、服务承诺。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在与企业对接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融资意见,并定期将业务开展情况报送市委金融办及相关部门。
  本协议的专项支持贷款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至贷款额度全部投放完毕为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
  2025年10月1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关于设立专项支持贷款的协议
  
  为助力我市汽车、电力、医药和光电信息等重点产业壮大规模、提升质效,长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联合推出重点产业专项支持贷款,内容如下:
  一、专项支持贷款相关要素
  1.专项额度。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增设专项支持贷款,额度50亿元。
  2.利率定价。对本协议设立的专项支持贷款,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给予差异化定价支持,平均利率不高于3%,切实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3.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最长不超过5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可根据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项目现金流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二、重点支持领域。专项支持贷款重点支持我市汽车、电力、医药和光电信息等产业企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缓解暂时性资金困难等。
  三、企业基本条件
  1.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应有相关业务运营的能力或经验,经营场所位于长春辖内;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当前生产经营正常;
  3.有真实融资需求,纳税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4.符合银行相关管理办法的其他准入条件。
  四、申报与受理
  汽车、电力、医药和光电信息等行业和领域企业,可向属地发改、工信部门申报融资需求。
  长春市发改委、长春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属地征集、梳理企业的融资需求清单。
  长春市委金融办负责汇总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推送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定期调度对接进展。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根据融资需求清单,与企业进行对接洽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审批发放贷款。
  五、服务承诺。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在取得企业完备授信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融资意见,并定期将业务开展情况报送市委金融办及相关部门。
  本协议的专项支持贷款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至贷款额度全部投放完毕为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2025年10月1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专项支持贷款的协议
    
  为助力我市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壮大规模、提升质效,长春市人民政府与吉林银行联合推出重点产业专项支持贷款,内容如下:
  一、专项支持贷款相关要素
  1.专项额度。吉林银行增设专项支持贷款,额度50亿元。
  2.利率定价。对本协议设立的专项支持贷款,吉林银行给予差异化定价支持,平均融资成本不高于4.5%,切实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3.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可根据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项目现金流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二、重点支持领域。专项支持贷款重点支持我市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企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缓解暂时性资金困难等。
  三、企业基本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须在1年(含)以上,经营场所位于长春辖内;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当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明确;
  3.有真实融资需求,纳税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4.符合银行相关管理办法的其他准入条件。
  四、申报与受理
  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和领域企业,可向属地工信部门申报融资需求。
  长春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属地征集、梳理本领域行业企业的融资需求清单。
  长春市委金融办负责汇总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推送吉林银行,定期调度对接进展。
  吉林银行根据融资需求清单,与企业进行对接洽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审批发放贷款。
  五、服务承诺。吉林银行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在与企业对接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融资意见,并定期将业务开展情况报送市委金融办及相关部门。
  本协议的专项支持贷款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至贷款额度全部投放完毕为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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