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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项建设净月区到
中韩示范区轨道交通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8 15: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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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尚勇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立项建设净月区到中韩示范区轨道交通的建议》。市政府责成市轨道集团公司认真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建设基本步骤:一是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牵头组织编制,轨道集团具体执行,市政府审批通过;二是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需经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审批。截止目前,长春市轨道交通共经历了五轮线网规划和三期建设规划(含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长春市目前执行的是2016版《长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年9月1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并纳入了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长春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发改基础[2018]1778号)。

  代表提出的建立净月区到中韩自贸区的轨道交通线路非常中肯,贴近实际。目前,由市规自局牵头,轨道集团具体负责,组织国内知名规划设计团队中国地铁工程咨询公司和本地设计团队长春市规划设计院、吉林铁路勘察设计院组成的联合项目组,与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长春市新一版(第六版)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组的初步研究成果中,已规划了从净月区到中韩自贸区的轨道交通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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