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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春市轨道交通疾病防控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7-01 15: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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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守村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强长春市轨道交通疾病防控管理的建议》,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牵头、专业部门参与,尽快制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建设及监测评价标准”的建议

  我市轨道集团将积极参与监测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与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做好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建设工作。

  二、关于“加强技术培训及演练,完善预案体系”的建议

  针对此项建议,我市将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对保洁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巡检力度,提高卫生考核标准。我市已制定了在轨道交通活动中关于毒气、传染病、生物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工作,以提升工作人员的应对能力,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三、关于“加强科学研究,探索新型净化设备评价方法”的建议

  针对此项建议,我市轨道集团通过咨询同行业的相关做法,尚无其他城市地铁在车厢中开展空气净化设备的效果评估工作,对此我们将持续关注此项工作。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关注轨道交通环境和健康的社会氛围”的建议

  我市轨道交通运行中每年都通过广播、视频、海报、条幅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文明乘车、爱护环境等,并进行了多次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工作。下一步我市将采纳李委员的建议,将轨道交通环境对健康的影响作为一个需要市民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课题,开展环境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知识宣传,提高乘客和工作人员防控意识,弘扬健康行为,摒弃不良习惯,深化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五、关于“提高轨道交通通风设施配备标准”的建议

  目前轨道交通既有线路的通风、空调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均符合相关国标(GB50l57 -20l3地铁设计规范等),针对李委员提出的“在配置空调系统时,配备加湿装置,增加吊顶送风、隧道送风或串联隧道送风、站台排风;以及提高轨道交通通风设施配备标准”的建议,轨道交通集团会将此建议转送技术标准委员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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