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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
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7-10 15: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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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我市录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网站共计62家。第一季度,市政府办公厅对其中59家网站进行随机抽查,多数网站基本达标,个别存在问题的网站已采用点对点通报方式要求限期整改。

  (一)各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2017年第四季度网站检查报告下发后,各单位积极应对,加强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从2018年第一季度抽查结果看,整体情况良好。一季度,市政府办公厅对53个部门下发了网站检查报告,各单位积极整改,均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二)按时限完成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截至1月31日,各单位积极组织落实,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全部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

  (三)完成统一悬挂网上办事大厅标识。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实用性,统一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入口,确保群众“找得到”,23家委办局及直属机构于3月上旬,在本单位网站首页统一悬挂“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标识,并链接至本单位在“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应办事页面。

  (四)积极完成网站规范性标识悬挂。按照《指引》要求,政府网站页面特别是首页底部须完整展示网站相关备案标识,截至3月8日,全市共有48家网站完成规范网站标识悬挂工作,其他网站也在积极申请办理。

  (五)网民留言办理回复率100%。截至2月28日,中国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涉及我市的网民留言30条,留言主要集中在错别字、网页无法打开、信息内容不完全不准确等方面,各单位都能及时、主动回复,总体办结率达到100%。

  (六)安全运维保障有力。第一季度,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安全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积极落实24小时值班读网工作,经抽查,值守人员在岗率达到100%,确保了全市政府网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各单位自查整改力度和效率仍需进一步加强。2017年第四季度抽查中发现的栏目更新不及时及空栏目等问题,个别单位在第一季度检查中仍未整改到位。(二)网站建设规范性有待提高。依据《指引》要求,政府网站页面须展示完整的网站备案标识,具体包括: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主办单位、联系方式以及“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等,上述标识展示要完整规范,禁止使用虚假图片替代标识。检查中发现,少数单位网站存在悬挂不规范问题。

  (三)网站数据统计存在缺失。统计、分析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是改进网站建设的重要手段,但个别单位因缺乏留痕机制,无法统计网站访问量、办事服务件数等一些关键性数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指引》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部署,市政府办公厅将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开通、运维和关停程序,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落实网站监管职责,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单位办公室是本单位网站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一要高度重视网站内容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办网、管网职责;二要加强对相关政策及要求的学习,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善于自查问题和迅速解决问题;三要组织好本单位网站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栏目内容,畅通民意渠道,接受公众监督。

  (二)规范悬挂备案标识和网民留言办理。各单位网站要全面规范悬挂政府网站合法身份要素,确保“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畅通,不允许出现以静态图片代替平台入口的现象。要指定专人及时办理、回复网民留言,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沟通,以保证回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加强各单位子站整合与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所属子站的规范管理,对于本单位所属机构或事业单位独立开设的网站,应本着集约建设原则,能够合并到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尽可能合并,并对原网站实施关停;有充分依据需要继续办站的,应向市政府办公厅提交报告,明确办站依据、办站单位性质、运维保障人员是否充足及管理机制是否完善等内容,经市政府办公厅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网站方可继续运行,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登记。

  (四)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在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应栏目和内容的检查,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内容维护,防止在上述平台的对应栏目出现“四不”问题。

  (五)切实保障网站安全。各单位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出问题,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4日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