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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吉政发〔2015〕10号

时间:2015-04-14 16: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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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信息消费和新一轮东北振兴等一系列政策部署,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惠民生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就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互联网经济对全省发展的引领作用

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互联网正加速向各行业各领域渗透融合,带来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以发展互联网产业、推进互联网应用、扩大信息消费、深化“两化”深度融合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日益突显,正成为全球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有利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2013年,我省互联网网民数量达1163万,普及率达到42.3%,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300.8亿元,增长24.4%,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388.8亿元,增长120%。但我省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同发达省份相比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互联网经济对经济发展的驱动和引领作用,把握发展机遇,充分集聚资源,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努力打造吉林经济创新发展的新优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着眼于促进互联网经济繁荣发展,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全省稳增长和经济转型升级,以互联网经济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为突破口,以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和互联网应用服务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突出优势特色,促进互联网技术创新和应用领域拓展有机结合、互联网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互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挥引领作用,使互联网经济成为吉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期,全面提升基础信息网络有效覆盖和支撑服务能力,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5%,3G/4G(第三代及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用户普及率达到90%,行政村基本通宽带,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超过95%。互联网产业成为我省重要的新兴产业,产业规模达到2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81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24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促进互联网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拓展互联网应用服务产业链,形成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新格局。

2015年,是我省全面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启动之年,要着力实施互联网发展升级提速工程,落实互联网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互联网与传统工业、农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力争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600亿元。充分发挥互联网经济对全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惠民生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支撑能力。

着力加快推进“宽带吉林”建设,推进基础信息网络演进升级,充分发挥光纤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数字电视网络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1.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速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全省城乡普及。实施“光网城市、提速降费”计划,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加快信息网络在农村覆盖,推进城镇光纤到户和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支持电信运营商实施TD-LTE(时分双工长期演进)和FDD-LTE(频分双工长期演进)发展计划,加快4G的全面部署和应用。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加快推进公共WiFi(无线保真)建设,扩大热点覆盖,提高热点区域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承载能力。推动公众移动、有线、无线宽带入网规模及IPv6(互联网通讯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和平滑过度,促进基础信息网络向下一代互联网升级。

2.加快下一代广电网络建设。加大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力度,提高广电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和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加强县域和农村有线电视网络覆盖与升级改造,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双向化改造,城镇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到100%,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任务。

3.推进“三网”融合深入展开。在长春市开展国家“三网”融合试点的基础上,加快“三网”融合推广步伐,推动长吉地区“三网”融合率先发展,逐步在全省推广。加快电信、广电支撑融合业务的网络升级与平台建设,组织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发展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用户和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发展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互联网宽带接入等融合业务,培育“三网”融合产业和市场,力争“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全面实施“两化”融合专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工业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培育、重点领域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中小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

1.建设工业产业云服务平台。推动建设10个省级“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聚集汽车、轨道客车、化工、医药、纺织等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贯彻国家标准试点,探索建设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重点推动云服务应用示范,打造协同研发设计、协同供应链管理和网络制造产业集群示范区,培育智能制造、云制造等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2.培育发展智慧型企业。着力培育50户“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支持一批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项目,大力推进企业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广基于互联网的产品设计、柔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探索建设智能工厂。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应用,加强相关行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测管理,推动传统行业绿色安全制造水平提升。

3.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每年组织500家中小企业开展“智慧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和组织信息化运营商、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基于互联网的中小企业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平台,建设“两化”融合创新体验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咨询、培训和技术服务,逐步完善中小企业“两化”融合服务体系。

(三)拓宽电子商务领域,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抓住当前电子商务发展有利时机,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等国内知名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电子商务普遍应用。

1.建设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重点推动长吉地区汽车及零部件产品、石化产品、玉米等大宗农产品交易、特色产业产品交易等电子商务。支持龙头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国际化,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

2.培育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省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深化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形成与实体交易互动发展的服务形式。支持阿里巴巴集团、银泰集团在我省中心城市投资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O2O)体验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长春欧亚集团(欧亚E购)以及“吉林大药房”、“一网全城”等电子商务应用向移动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向市、县、乡延伸。

3.扩大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加强与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广阿里巴巴中国站(1688平台)开展企业间电子商务(B2B),建立具有吉林特色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带,打造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推广1688诚信通,对接全国采购信息,提升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能力。深化与百度公司实施中小企业“翔计划”合作,每年组织1000户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活动,推动中小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利用互联网整合现有专业市场,实现集中展示和在线交易。

4.加强农业领域电子商务。加快完善淘宝特色·吉林馆和农资下乡等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扩大吉林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采取“政府+运营商+平台”模式,推进市(州)、县(市)等地方特色电子商务馆建设,通过开设地方特色产业带,拓展覆盖范围,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建设网络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联合购销服务。推动农资下乡电子商务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县、乡、村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在农村建设一批标准化村级信息服务站(电子商务网站),培训一批懂电子商务操作的村级信息员。推动通榆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试点县建设。支持农产品包装设计、印刷等相关产业发展,为特色农产品网络营销提供配套服务。强化农产品溯源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农产品溯源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和安全责任可追溯水平。

5.推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战略合作,建设东北亚区域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息申报、商品通关、结汇退税等业务服务。支持各类资本投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结算业务。积极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推动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及各开发区构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进物流企业、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软件信息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孵化中心、创业平台、产学研联盟等全产业链相关企业,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

6.加快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快递、仓储和物流规划咨询、物流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等智慧物流,培育领军企业。加快智慧物流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发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重大现代物流项目,完善中心商务区、居民社区、大专院校、产业园区网购商品投送公共设施和农村网络代购网点。依托阿里巴巴菜鸟物流、传化集团公路港建设,在全省布局和投资中国智能物流骨干网节点,建成国内重要的智能物流枢纽,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物流发展模式。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谋划引进国内速递装备企业落户,发展速递装备产业。发挥我省装备制造产业优势,谋划发展高铁货车产业。依托长春兴隆保税区、珲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四平电商产业园区(商城港),培育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全省物流信息整合,推进物流大数据应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

(四)大力发展云计算产业,打造云计算产业链。

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加快国际国内云计算产业集聚,重点推动各类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带动云计算产业和应用服务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1.合理布局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着眼建设国家北方云计算数据中心产业基地,统筹全省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和云计算服务产业的发展,在已有基础上,以长春市、吉林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吉林省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支持辽源市、白城市、延边州发展云计算产业,重点发展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等云服务产业,发展具有区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云计算服务。

2.推动云计算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进省数据灾备中心二期工程、中石油吉林数据中心、吉林市江南数据中心、中国北方云基地白城云计算中心、延边州云计算和数据产业基地、中国联通东北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东北呼叫中心、吉林移动净月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逐步形成集数据挖掘、数据传输与服务为一体的云计算产业集群。同时,加大云计算产业引进力度,抓住国际国内数据中心产业北移趋势,着力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数据中心到我省落户。

3.实施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依托试点城市和重点行业,建设国内商用大数据汇聚和处理中心,推进云计算商用平台建设,在电子政务、交通物流、医疗卫生、旅游服务、金融服务、专业市场、智慧城市等领域,部署一批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在我省建设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政务等云计算示范平台。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云计算业务社会化运用,通过示范应用带动、龙头企业培育、软硬件与服务融合,推动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

(五)培育互联网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围绕互联网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推动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全省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实施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推进物联网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重点推动RFID(射频识别)、传感器、网络通信、云计算、云安全、高端集成等物联网产业加快发展,建立集研发制造、配套集成、示范应用、标准推广于一体的物联网产业体系。突出抓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一汽集团汽车物联网平台和车载信息终端开发,建设车联网信息服务体系,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应用产业基地。推动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依托龙头企业开展食品物联网试点应用,逐步实现肉类、食用油、乳品、酒类、矿泉水等食品安全溯源应用普及。围绕公共安全、社会事业领域,建设物联网技术服务支撑体系,推进物联网在石化、矿山、物流、安全生产,以及城市医疗、交通、安防、环保等领域的应用。

2.积极发展互联网数字内容产业。建设数字内容产业中心,打造国内一流的数字媒体基地、数字阅读基地和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新媒体内容加工制作云平台,实现数字内容、产品、服务和运营一体化发展。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建立完善文化信息产品供给平台,重点发展数字出版、影视原创、互动新媒体、动漫游戏、数字音乐、数字阅读等数字内容产品及服务,建立完善文化信息产品供给平台。推进数字图书馆、远程诊疗、远程教育等多种网络服务方式,研发推广基于互联网的软件产品和APP(第三方应用程序)增值服务。

3.推动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实施移动互联网推广工程,深化面向餐饮、休闲娱乐、购物、旅游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重点发展移动支付、移动娱乐、移动阅读、移动资讯、移动搜索、移动位置服务等。鼓励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建设基于空间一体化信息服务移动互联开放平台,开发基于视频地图的位置服务,发展车载数据与资讯、智能交通、远程测试诊断、在线节能监管、道路救援与安防等移动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在地级城市推出百项民生信息服务,逐步建成基于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体系的无线城市群。

4.培育发展卫星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卫星导航位置服务产业链,完善北斗导航基础设施,建设北斗高精差分网、北斗导航数据中心及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在车载导航、室内导航、城市三维导航、智能交通、实时气象、安全监控等方面引进装备制造企业和系统集成商,培育导航与位置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卫星技术研发制造产业链,依托长春光机所研发和制造优势,开发卫星设计、分析与仿真验证一体化系统,建设遥感信息获取、处理和运营服务产业链,打造卫星研制、在轨交付、图像处理分发、航天信息产品服务商业化卫星产业链条,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发展航天信息服务业,依托云计算技术,加强对航天信息、影像数据存储、加工处理、分发服务、计算分析、数据挖掘的应用开发,促进卫星视频图像数据在土地森林和水资源勘测、矿产和石油勘探、农作物估产、自然灾害监视、环境动态监测、国土资源保护、城市规划、精准农业、应急监测处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六)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建立金融服务新格局。

积极抢占新一轮互联网金融发展先机,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推动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构建市场化、信息化、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

1.推动金融业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销售等,建立依托互联网为运营载体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拓展第三方支付、网络支付、网络借贷、小额信贷、网络众筹、网络理财等相关业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和结算业务。加快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支持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技术、平台和服务创新,培育衍生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改变传统金融运营模式,全面提升服务广度和深度。

2.鼓励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线上线下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推动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发各种货币基金类理财产品,满足多元化投资需求。鼓励电子商务机构自建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推动P2P网贷、众筹融资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拓宽金融服务体系。

3.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网上综合性金融服务,引导网络借贷、众筹平台在加强风险防控前提下规范健康发展。鼓励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第三方信用评级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加快发展,积极培育面向广大消费者的互联网旅游、文化、中介、家居服务等。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整合资源优势,结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

4.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互联网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风险监测及处置力度,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执法体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服务,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风险教育,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七)加快智慧吉林建设,拉动信息消费。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坚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深入推进国家信息消费、信息惠民、智慧城市等试点为抓手,推进智慧吉林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城市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拉动信息消费和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

1.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加快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全省政府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预审与全流程效能监督。探索政务云、大数据的综合利用,支持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动与阿里巴巴集团“飞天”云计算项目合作,着力破解政务网络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问题,推动建设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推动政府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智慧吉林时空信息云平台,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能管网、智能建筑等,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加强在市场监管、环境监测、信用服务、应急保障、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领域集成应用,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

2.推进智慧民生建设。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着力完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大数据在线教育。构建医药卫生“健康云”平台,加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支持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推广远程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咨询等服务产业。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全覆盖,推动社保卡、市民卡和金融IC卡等“一卡多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护理机构等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推进民生领域电子商务发展,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推进食品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强化质量安全。依托智慧城市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打造医疗健康、社区家庭、养老服务、消费娱乐、网络购物等云应用服务。

3.推进智慧产业发展。在大力发展工业和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的同时,着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启动玉米、水稻、设施蔬菜、人参等物联网技术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农产品溯源、生产过程监测、农产品流通等监控信息系统,引导农业生产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设和完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手机服务、农业专家远程视频诊治服务、易农宝手机客户端等应用系统,同时提供农业气象、预测预警、减灾防灾、农业科技与市场信息服务。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服务,推动农业气象信息、土地确权管理、农村经济信息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等农业资源大数据建设,为农业生产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八)建设互联网应用支撑体系,营造安全网络环境。

着力加强互联网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营造安全健康的互联网发展环境。

1.构建安全可信的互联网应用环境。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提升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依法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信息技术产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加强与终端产品相连接的集成平台建设和管理,引导信息产品和服务发展。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3.建立互联网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围绕智能传感、移动互联、大数据、电子认证、网络信息安全等互联网产业核心与关键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延伸和拓展产业链,增强市场开拓和竞争力,加快互联网技术和业务向各行业各领域渗透扩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互联网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建立全省互联网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部门、行业、区域间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强互联网相关规划、科技创新专项、产业化专项等的衔接协调,合理布局互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强化产业链配套和区域分工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和各环节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协同发展效应。

(二)营造良好互联网经济发展环境。完善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行为的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在城市规划、路桥建设、供电设施等方面,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快互联网基础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互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互联网企业可以使用集中办公区域作为登记场所,实行“一址多照”。允许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者按照《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发〔2014〕46号)规定,使用自有或租用住宅作为住所。对互联网企业工商登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互联网企业。加快互联网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支撑服务体系。

(三)加大政府财税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鼓励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在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将云计算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全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专项、重点产业发展、民营经济等专项资金重点向互联网产业倾斜,重点用于龙头企业培育、大型互联网企业引进、品牌打造、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支持符合现行软件和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互联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完善互联网经济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支持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技术、平台和服务创新。探索建立网络银行,拓展第三方支付、网络支付、网络借贷、小额信贷、网络众筹、网络理财、网络保险等相关业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和结算业务。构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并吸纳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专业管理团队,组建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创业投资基金。

(五)重视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互联网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多学科交叉整合,设立互联网经济相关专业,培养软件开发、游戏设计、网络安全、网络分析、网络营销等互联网产业急需人才。实施企业互联网人才培训工程,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互联网的复合人才。强化人才创新支撑,加强信息经济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重点引进国际行业优秀领军人才。整合省内高校、企业和社会资源,构建畅通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鼓励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互联网人才培训,逐步完善互联网产业人才的支撑体系。

(六)加强互联网经济国际国内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积极推进互联网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省设立互联网研发机构,引导外资投向互联网产业。立足于提升我省互联网应用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省内企业与国内外优势企业加强互联网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合作。支持省内企业参与互联网全球市场竞争,推动我国自主技术和标准“走出去”,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七)强化互联网安全保障。推进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加强信息监控、密码保护、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互联网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等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鼓励电子签名认证数字证书在互联网上的应用。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建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在重点领域应用的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和监测、检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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