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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04-09-24 16: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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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2月2日在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卢友富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出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全市上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在此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全市预算执行结果是:

  2003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1348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比上年增长22.3%。全市财政支出858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8.3%,比上年增长22.5%。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市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是:

  2003年,市本级留用收入2729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2.6%,比上年增长19.6%。

  各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439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7%,比上年增长6.7%。

  (2)营业税337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31.1%。

  (3)企业所得税3092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比上年下降21.0%。主要是当年受国家提高所得税分享比例的影响。

  (4)企业所得税退税当年没有发生。

  (5)个人所得税13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3.0%,比上年下降12.3%。主要是当年受国家提高所得税分享比例的影响。

  (6)城市建设维护税31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长14.9%。

  (7)契税13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68.1%,比上年增长53.4%。契税和以下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完成预算比例较高均是由于当年清缴欠税较多。

  (8)房产税18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30.4%,比上年增长16.1%。

  (9)土地增值税1895万元,为预算的5.4倍,比上年下降24.9%。

  (10)城镇土地使用税1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67.9%,比上年增长140.6%。

  (11)印花税8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78.6%,比上年增长38.1%。

  (1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5307万元,为预算的2.9倍,为上年的40.0倍。主要是当年部分资产处置获得收益14769万元。

  (1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4520万元,完成预算的85.4%,比上年下降2.4%。

  (14)行政性收费收入30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比上年增长124.2%。主要是当年公安等五部门预算外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

  (15)罚没收入16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比上年增长6.1%。

  (16)专项收入16384万元,完成预算的75.7%,比上年下降21.5%。主要是当年教育费附加收入短收较多。

  (17)其他收入1906万元,为预算的3.0倍,为上年的3.5倍。主要是当年国债利息收入增加较多。

  200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4149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比上年增长18.3%。完成预算比例较高主要是省专项补助比年初预算增加了4亿元,剔除省专项补助增加的支出,实际完成预算的102.6%。

  各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34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5%,比上年下降6.4%。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4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62.9%,为上年的2.1倍。主要是当年支持公交集团、煤气公司等国有企业改制增加支出较多。

  (3)科技三项费用6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44.3%,比上年增长26.1%。

  (4)支援农村生产支出7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72.4%,比上年增长20.0%。

  (5)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8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63.1%,比上年增长25.9%。

  (6)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7857万元,为预算的2.0倍,比上年增长76.0%。主要是当年几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事业费在此科目中列支。

  (7)流通部门事业费1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38.3%,比上年增长27.3%。

  (8)文体广播事业费9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29.8%,比上年增长26.5%。

  (9)教育事业费25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比上年增长16.2%。

  (10)科学事业费1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比上年增长22.5%。

  (11)卫生经费16683万元,完成预算的86.7%,比上年下降22.9%。主要是当年医保支出5800万元调整到其他科目中列支,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30.0%。

  (12)其他部门的事业费22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40.8%,比上年增长72.6%。主要是当年工商部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增加了支出。

  (13)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5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23.3%,比上年增长2.9%。

  (1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4268万元,完成预算的96.9%,比上年增长4.3%。

  (15)社会保障补助支出62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比上年增长27.9%。

  (16)行政管理费26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长25.5%。

  (17)公检法司支出53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44.6%,比上年增长35.5%。

  (18)城市维护费4120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比上年增长4.2%。

  (19)政策性补贴支出2543万元,完成预算的75.9%,比上年增长10.9%。

  (20)专项支出14257万元,完成预算的63.9%,比上年下降26.1%。主要是当年教育费附加收入短收,相应减少了支出。

  (21)其他支出29351万元,为预算的2.2倍,比上年增长34.8%。主要是当年加强税收征管网络建设支出较多。

  200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财政留用收入272913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35492万元,加国家和省税收返还收入224661万元,加专项补助收入120992万元,加调入资金2339万元,加固定结算项目159 317万元,收入总计为815714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414904万元,加上节省支出86763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285 278万元,加调出资金3098万元,加结转下年支出25153万元,支出总计为815196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518万元。上述财政收支及平衡结果与财政决算还会有些变化,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和财税工作目标,各级财税部门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组织收入工作,确保了预算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年初以来,面对“非典”疫情影响和多项政策性减收因素,财税部门沉着应对,密切配合,采取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税源的监控力度,深入摸清主要产业的税源情况,稳固了主体税收收入。同时,加快了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二是努力挖掘税收潜力。深入开展税收稽查,加强对集贸市场、商贸企业等项零散税源的征管,防止了税收收入流失。三是抓好各项非税收入。进一步完善收费银行代收制、罚款收缴分离等项措施,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努力做到了应收尽收。继续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通过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共实现土地净收益85716万元。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57042万元,支持了龙家堡机场、轻轨二期工程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增强城市整体功能,投入资金35000万元,并争取到国内金融机构贷款49000万元,支持了“三路三桥”、“三北”工程和标准化街路等市里重点城建工程。为加快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多方筹措资金33619万元,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做大做强我市会展业,投入资金1108万元,支持了汽博会、农博会、雕塑展等大型展会。为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投入资金21 323万元,通过土地出让金减免39610万元,支持了国有企业改制,同时为80户改制企业办理了产权交易手续,并筹建了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为维护我市政府信誉,通过预算安排资金11490万元,争取国内金融机构贷款40276万元,偿还了引松工程部分政府主权债务本息。

  (三)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各级财政部门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证了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以及防治“非典”等项支出需要。一是继续实行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制度,目前,实行工资统发的人数近14万人,月工资统发额达26000万元。二是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2988万元,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974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基金183000万元、医疗保险基金8507万元,为解决下岗职工和贫困居民基本生活以及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全力支持抗击“非典”,投入资金4800万元,通过社会捐赠又筹集资金和物资共计3600万元,为抗击“非典”斗争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努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快了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进程。一是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结合财力可能,进一步细化了支出标准及定额,完善了项目滚动预算,并于当年1月份将2003年部门预算及时批复下去。二是会计委派制度深入推行。成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对58个单位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扩展财务总监委派工作范围,对6个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和企业派驻了第二批财务总监,切实加强了财务监控。三是政府采购工作得到加强。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启用了新的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开通了政府采购网站,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市本级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4498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39823万元,占市本级财政支出的9.7%,节约资金5163万元。四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将公安等五部门预算外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并对我市建设工程部分收费和基金实行了“一费制”。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促进了财政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认真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执行以及清理整治“小金库”等多项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对156个单项工程进行概、预(结)决算评审,评审工程造价提报值109300万元,审减了不合理费用11060万元。围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了跟踪问效。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重点进行《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同时,举办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干部的执法行为。

  总体上看,2003年,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财税政策调整和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来之不易。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财政支出实现了与财力的同步增长,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工作不断深入,财政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今后,财政收入继续大幅增长的难度加大,而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财政支出提出了更高要求,财政收支压力与日俱增。二是县(市)级财政仍未走出困境。四县(市)财力增长十分有限,保工资、保稳定只能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三是财经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整顿。财经法纪观念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铺张浪费现象仍然较多,个别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还很严重。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研究解决。

  二、2004年预算草案编制

  200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根据市委对经济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2004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壮大财政实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跨越发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制度创新步伐,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切实解决财政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财政工作实现新目标、取得新成效、赢得新发展。

  基于上述指导原则, 2004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安排  138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全市财政支出安排828000万元,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3.5%。主要是考虑国家“增值税转型”试点、新增出口退税中央与地方分摊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经初步测算,将减少我市财政收入约12亿元。剔除这些不可比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增幅可达到13%。现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提请大会审议200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入

  2004年,市本级留用收入安排296264万元,比上年增长8.6%。

  各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43921万元,与上年持平。

  (2)营业税37191万元,比上年增长10.1%。

  (3)企业所得税31800万元,比上年增长2.8%。

  (4)企业所得税退税上年没有发生,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本年没有安排。

  (5)个人所得税13806万元,比上年增长5.8%。

  (6)城市建设维护税34212万元,比上年增长9.0%。

  (7)契税15327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8)房产税20153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9)土地增值税1892万元,比上年下降0.2%。

  (10)城镇土地使用税1901万元,比上年增长9.0%。

  (11)印花税8785万元,比上年增长7.7%。

  (1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2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0.7%。

  (1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5292万元,比上年增长17.1%。

  (14)行政性收费收入37659万元,比上年增长22.9%。

  (15)罚没收入15000万元,比上年下降6.7%。

  (16)专项收入17859万元,比上年增长9.0%。。

  (17)其他收入2050万元,比上年增长7.6%。

  (二)财政支出

  200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45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5%。

  各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25000万元,比上年下降26.5%。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0000万元,比上年下降29.0%。

  (3)科技三项费用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3%。

  (4)农业支出129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1%。此项支出和以下“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科目按照国家规定单独设立。

  (5)林业支出720万元,比上年增长4.5%。

  (6)水利和气象支出3980万元,比上年增长6.1%。

  (7)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8250万元,比上年增长5.0%。

  (8)流通部门事业费1250万元,比上年增长4.6%。

  (9)文体广播事业费9860万元,比上年增长7.9%。

  (10)教育事业费2766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11)科学事业费1680万元,比上年增长10.9%。

  (12)卫生经费17520万元,比上年增长5.0%。

  (13)其他部门的事业费24790万元,比上年增长8.0%。

  (1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8.7%。

  (1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6200万元,比上年增长8.0%。

  (1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75050万元,比上年增长20.2%。

  (17)行政管理费28250万元,比上年增长5.9%。

  (18)公检法司支出57800万元,比上年增长8.2%。

  (19)城市维护费44120万元,比上年增长7.1%。

  (20)政策性补贴支出528万元,比上年下降79.2%。

  (21)专项支出21860万元,比上年增长53.3%。

  (22)其他支出29002万元,比上年下降1.2%。

  (23)总预备费10000万元,是按照支出总额的2.2%安排的。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04年,市本级留用收入296264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5671万元,加国家和省税收返还收入225000万元,加专项补助收入70000万元,加调入资金2000万元,加固定结算项目132844万元,收入总计为751779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450000万元,加补助县区支出205 818万元,加调出资金4 930万元,加上节省支出91031万元,支出总计为751779万元,收支平衡。

  2004年,市本级留用收入安排比上年增长8.6%,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定的。从有利条件看,今年,我国宏观经济预期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走势,以及国家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都将有力地促进我市经济增长,为财政收入增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按照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安排,今年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将大大加快,将增加一块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从不利因素看,影响和制约今年财政收入增长的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具体表现在:一是汽车进口关税逐步下调和国内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我市汽车制造业将面临严峻考验,一旦出现市场波动必将影响我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国家出台增值税转型和对出口企业新增退税实行地方分摊政策,将影响我市财政留用收入的增长。三是企业所得税受到企业提高工资水平增加扣除成本的影响,另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将有所提高,这两项因素将减少我市部分留用收入。四是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也将相应减少我市一块收入。因此,权衡这些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全面完成收入预算的困难和压力还是相当大的,仍需要付出积极的努力。在财政收入保持必要增幅的情况下,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比上年增长8.5%,是按照《预算法》规定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的。2004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要求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财政面临的一些刚性增支因素较多。据初步统计,调整工资、社会保障试点、支持国企改革以及偿还债务本息等方面的增支额度达13亿元左右,确保收支平衡的难度很大。为此,在控制支出总量、调整支出结构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了职工工资、机关运转、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依法安排了农业、科技、教育等项法定支出,视财力可能尽力安排了支持国企改革、化解债务风险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等项支出。

  三、抢抓发展机遇,努力求实创新,圆满完成2004年的预算任务

  2004年,加快财政改革与发展、实现全年收支平衡的任务相当繁重。为此,各级财税部门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从年初开始,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早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在预算执行中,做到勤沟通、勤分析、勤调度,切实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税收收入征管上,继续认真落实税法和税收征管方针,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强化税源监控机制。同时,加大对重点税源和薄弱环节的征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实现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在非税收入征管上,继续深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办法,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促进各项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缴库。

  (二)围绕实现支出预算平稳运行,严格加强支出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在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的同时,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部门预算执行,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无支出,坚决不突破部门预算支出指标。三是积极支持各部门、各单位挖掘节支潜力,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此外,还要结合我市财力情况和客观实际,制定采暖费、差旅费、通讯费、车辆燃修费和业务招待费报销、补贴、列支等新的规定,解决当前单位财务管理和公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财政职能作用。抓住国家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了解掌握国家资金、政策取向,努力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国企改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步伐,抓紧组建融资公司,以此为融资主体筹措企业改制成本。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以及国债专项资金,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硬件环境。做好财政支农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合理调整财政资金结构和投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四)围绕创新各项财政管理机制,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抓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细化200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同时,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对预算外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后的剩余资金由市里统一调剂使用。抓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设立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牌子加挂在会计核算中心,将国库集中支付由项目试点向部分市级单位试点推进。抓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将市公安局、工商局以及教育局等单位纳入第二批会计集中核算范围。抓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200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努力节约财政资金。抓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首先对全额和差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待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五)围绕加快推进依法理财进程,整顿规范财经秩序。针对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纪问题,并健全重点项目跟踪问效和资金使用反馈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加强政府主权债务管理,在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偿还债务的基础上,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强化会计监管职能,促进会计行业的诚信建设。进一步搞好财政“四五”普法工作,加大财政法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各位代表,2004年财政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这一难得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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