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它的所有权归谁?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产生的孳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哪些物业需要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屋首期交存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已售公有住房等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11年后建立维修资金制度的房屋,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交存的具体数额为:
(一)多层商品房屋(含单体别墅)为95元/平方米;
(二)小高层、高层(7层以上,含7层)商品房屋为125元/平方米。
业主如何查询自己名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
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持有的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
一是业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房屋不动产权证在长春市房产交易市场景阳服务中心、大经路服务中心、双阳服务中心维修资金受理窗口查询,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10601;
二是业主在微信公众号“长春智慧物业”上实名注册进行查询。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
二是涉及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
哪些费用明确不得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下列费用不得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养护费用。
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一)现场勘查阶段。由申请主体向所辖社区提出现场勘查申请,经社区勘查后出具现场勘察报告,以确定申请内容是否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规定。
(二)业主决议阶段。现场勘查通过后,申请主体依法依规组织相关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进行共同决议。
(三)提交申请阶段。由街道、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依职能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向市房管局物管中心提交拨款申请。
(四)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主体申请拨付维修资金尾款(即维修资金申请额度的30%)。
对于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损坏等紧急情况,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什么特殊程序?
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以下严重危及人身、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应急使用方案,也可以由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人提出应急使用方案经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同意,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一)屋顶、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二)电梯出现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四)共用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
(五)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七)发生其他严重危及人身、房屋安全紧急情况的。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之日起两日内完成审核。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公告。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多少业主同意?表决规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房屋买卖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
购房人申请房屋转让、抵押时,应当向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提供已足额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凭证。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交易双方对维修资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直接过户给购房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要什么手续?
因征收、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房屋灭失的,相关业主应当持注销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维修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后,可以提取账户剩余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