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专题
一、“其他住房消费支出”提取情形都包括什么?
1.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物业费支出。
2.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3.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支出。
二、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物业费支出的提取额是多少?
房屋地址在长春市区的,每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年;房屋地址在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公主岭及省内其他地区的,每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年。
三、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物业费支出的有提取间隔么?
缴存人在12个月内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本人(或配偶)名下有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每间隔12个月可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物业费支出,因账户余额不足或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未提足的额度不予补提。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有提取间隔限制么?
自2026年3月1日起,缴存人(或配偶)购买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新建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不受“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的限制。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支出有提取间隔限制么?
自2026年3月1日起,缴存人(或配偶)购买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契税支出,不受“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的限制。
六、购房地不在缴存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办理提取时需符合什么提取条件?
全款购买拥有所有权新建自住住房,购房地不在缴存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缴存人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满半年后申请提取。
七、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需满足什么条件?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满半年,未申请市公积金贷款或贷款结清,账户封存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申请销户提取。
八、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毛坯商品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有何新规定?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限毛坯房)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
九、现役军人可以作为主借款人身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吗?
现役军人可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主借款人身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十、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可以申请调整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吗?
自2026年3月1日起,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其贷款所抵押的住房被确认为家庭名下当地唯一住房的,可申请将贷款利率调整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