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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时,提取额度如何规定

时间:2025-06-25 13: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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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申请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时,提取额度如何规定?

  咨询时间:2025年6月24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职工与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双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房且缴存地为长春市区的,职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限额为2.4万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限额为2.7万元。租住商品房且缴存地为公主岭、九台、双阳、榆树、农安、德惠及铁路电力分中心下辖各分理处的,职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限额为1.8万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限额为2.1万元。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在申请提取审核时,也可选择职工及配偶各自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12倍作为年度提取额度。

  回复时间:2025年6月25日

编 辑: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