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咨询回复

如何办理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

时间:2022-08-15 09:24 来源:
【字体: 打印

  咨询内容:需要带什么材料去办理租房提取?一次最多提取多少钱?

  咨询时间:2022年8月11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若您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可申请租房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如您租住商品房且为长春市区(非铁路)缴存职工,则家庭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8万元。提取材料如下: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名下储蓄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Ⅰ类账户)

  (二)婚姻证明材料:

  1.单身职工:需签署无配偶声明;

  2.已婚职工: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三)业务证明材料:

  长春市缴存(非铁路)职工(含外县)无需提供业务证明材料。

  回复时间:2022年8月11日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