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目前名下没有房产,想租房提取公积金,请问每年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咨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无房职工指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提取额度如下:
①租住公租房的,职工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每年实际租金费用支出,历年未足额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补提,未逐年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累计提取。
②租住商品房且缴存地为长春市区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租住商品房且缴存地为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公主岭及铁路沿线分理处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2万元。历年未足额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补提,未逐年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累计提取。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