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政务服务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Русский 한국어 日本語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市长回音

离异单身人士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申请组合贷

时间:2021-11-19 09:36 来源:
【字体:

  咨询内容:离异单身人士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申请组合贷?

  咨询时间:2021-11-17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准备要件:以下要件为中心所需要件:(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所需要件需具体咨询贷款银行)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A4纸复印,下同)。

  2、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借款人页及共同借款人页复印件2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委托银行还款卡(借记卡)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6、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7、配偶为异地系统缴存,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公积金缴存明细。(需要核实异地公积金系统是否有贷款记录)开具了缴存证明的,还款能力及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

  8、特殊情况:

  *在我中心缴存未满12个月的,且在异地缴存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六个月以上;

  2. 在异地缴存的且封存账户满六个月,并将异地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我中心;

  3.另需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

  4.从申请贷款日往前推算,各地合并缴存须满足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 

  回复时间:2021-11-18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