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咨询时间:2021年3月10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如果您是在长春市全款购房且为长春市区缴存职工。
1、购买商品房未取得产权证: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提取职工本人公积金卡或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
2、购买二手房已取得产权证(含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产权证的):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房产交易申报单(非长春市管辖区内购房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公主岭购房的须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提取职工本人公积金卡或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
提取时限: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24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实际发生的支出。最多可提取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
注:原则一套住房只能以一种方式提取,例如:未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的,此套住房产权证下发24个月内本人或者配偶可以提取;本人或配偶曾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过,本人或配偶不得再用此套住房产权证提取。
回复时间: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