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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公积金账户系统内转移业务

时间:2021-03-08 08: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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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如何办理公积金账户系统内转移业务?

  咨询时间:2021年3月3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办理系统内转移业务

  (1)条件 

  职工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办理人员为转移职工本人或转移职工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转移职工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无权办理转移职工的系统内转出业务。 

  (2)要件 

  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二份)、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的另外提供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的另外提供身份证即可。 

  若转移职工人数为两人及以上的,且转入同一单位的,可由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批量办理。要件为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的《个人转移业务批量》(及电子版)、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 

  (3)特殊情况 

  1.若转出单位已破产、撤销或解散导致单位公章已销毁的,如已在归集子系统办理灭失备案的,由综合柜员加盖归集业务专用章;如未办理备案的,由办理转移的职工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综合柜员根据《企业机读档案》办理单位灭失备案后办理转移。2.单位未办理注销登记且终止经营的,职工提供单位情况说明、职工本人档案和身份证原件,经科长审批后办理。

  回复时间: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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