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商业贷款提前还清后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咨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您好,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长春市区商贷购买自住住房,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1)未取得产权证
要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最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发生提前还款的需提供提前还款入账凭证,贷款结清的同时提供还款入账凭证及结清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提取职工本人公积金卡或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
(2)已取得产权证(注:如该职工在偿还贷款期间取得产权证,并且以前用此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过提取业务,建议继续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
要件:借款合同、有“已抵押”字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无“已抵押”字样的还需同时提供反担保合同)、最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发生提前还款的需提供提前还款入账凭证,贷款结清的同时提供还款入账凭证及结清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提取职工本人公积金卡或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
回复时间: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