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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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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未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咨询时间:2020年9月28日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回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回复时间:2020年9月30

时间:2020-10-09 08: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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