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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
的政策解读

市残联

[监督评价] 时间:2023-03-31 15: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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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康长春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675号)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国办发〔2021〕50号),以及《吉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吉政办发〔2022〕27号),结合我市残疾预防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基本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确立了残疾预防行动的指导思想,到2025年工作目标和残疾预防25项主要指标。
  第二部分主要行动,部署了五个领域共20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主要包括推动残疾预防知识科普和传播,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二是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三是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预防和控制慢性病致残,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致残,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四是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五是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支撑、加强监测评估和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化残疾预防工作的实施保障。
  三、主要特点
  一是对准残疾预防五大行动25项主要指标,明确了计算方法和说明,更便于实施主体和职责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完善残疾预防工作制度,将残疾预防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各负其责、分头实施、定期沟通的残疾预防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紧扣重点人群,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升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理念。
  四是推广使用 “一平台、两中心”,构筑四大体系,支撑全市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等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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