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投诉反馈

职工个人是否可以办理系统内转移业务

时间:2023-01-30 10:57 来源:
【字体: 打印

  投诉内容:职工个人是否可以办理系统内转移业务?

  承办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

  投诉时间:2023年1月27日

  办理意见:您好,如您原单位及新单位均在长春市公积金缴存,原单位为您办理账户封存后,您可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业务办理-个人转移端口申请转移。您也可以携带加盖转出或转入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转出单位建户机构综合窗口进行办理。

  回复时间:2023年1月27日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