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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将为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  

2009-7-2  稿件来源: 双阳区政府网站 

    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按照省、市要求,我区将为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24名。

    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考察工作;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和生活帮困扶助工作;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及条件为: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素养,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同等条件下,以下五种对象优先聘用:1、法律、教育、心理、计算机或者政法专业院校的毕业生;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人员;3、具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在基层司法所协助工作3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高校毕业生;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为:社区矫正公益岗位人员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上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经培训合格的被聘人员,司法行政部门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聘用人员劳动报酬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责任编辑:  张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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