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9日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陈巳为长春市副市长。
(二)
任命:
李雅娟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秦洪祥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令军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许炳尧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韩立春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维生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胜利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