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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
公共汽电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20〕1号

时间:2020-01-09 15: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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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长春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更好地服务于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市民满意出行为出发点,以依法依规为前提,突出行业公益属性,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为解决城市拥堵难题创造有利条件。改革既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又要考虑行业的实际和财政的承受能力;既要适度增加财政投入,又要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减轻财政负担;既要引导民营企业进行整合规范,又要保持行业有序竞争;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又要稳控风险,充分考虑社会、企业的承受能力。

  (二)改革方向

  实行“国有主导、民营参与、特许经营、科学补贴”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基础设施公共化、线网布局科学化、财政补偿补贴精准化、公交服务标准化、行业监管规范化。

  (三)改革目标

  1.对标找差。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国有民营公平有序竞争的运营体系,长效稳定、规范透明的成本规制体系,以及监管有效、调控有力的政府管控体系。

  2.提质增效。推动公交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率,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和运力资源配置,充分体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优质高效,提高引领城市发展的能力。

  3.服务市民。提高行业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增强公共交通出行的吸引力,建设市民满意安全的公共交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市民,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改革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1.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由现行的行政许可转变为特许经营。确定特许经营企业准入标准,对于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授予特许经营许可;对于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不新增线路和车辆。

  2.建立服务质量和运营指标考核机制。制定实施公共汽电车行业运营指标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按年度对企业的运营指标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企业运营绩效、授予线路运营权等方面的依据。

  3.建设信息化监管考核平台。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行业运行监管综合平台,加快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为市民智慧出行、企业运营调度、政府补贴补偿和服务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持。

  (二)推进公共汽电车企业改革

  1.深化国有公交企业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切分关联辅助业务、剥离非公交业务、厘清历史债务、安置冗余人员、优化人员配置等措施,保证营运主业能够轻装上阵,打造高效、专业、符合特许经营要求的现代运营企业。

  2.引导民营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特许经营条件设置准入门槛,以规模较大的企业为骨干,以合法运营车辆为投资主体,按行业标准重组形成3—5家车辆规模达到300台以上、符合特许经营要求的现代管理制度的公司制企业。

  (三)建立行业财政补贴补偿机制

  根据行业规范和成本监审,在保证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优惠乘车和政府指令性任务足额补偿的前提下,科学处理好政府定价、财政补贴同企业效益之间的平衡,制定符合长春实际、动态的公共汽电车补偿补贴办法和奖惩措施。

  (四)建立票制票价制定和调节机制

  通过开展价格成本监审,测算成本票价,统筹考虑社会公众承受能力、政府财政状况和出行距离等因素,确定我市执行票价和刷卡打折优惠办法,整合“一卡通”和市民卡,鼓励引导市民乘坐公交车,保障社会福利。

  (五)编制《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网和场站规划》

  通过编制《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网和场站规划》,对公交线网进行调整,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线路初始化分配同线网规划相统一,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形成快、干、支、微的线网布局;结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大型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大型公共设施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强化场站基础设施建设,将位于中心城区的场站逐步向城市外围迁移,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综合开发,加大建设力度,保障车辆入场(库)率。

  三、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推进公共汽电车企业改革

  1.国有公共汽电车企业改革,按照特许经营条件,指导公交集团制定企业改革方案,并按照改革方案深化企业内部改革。

  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时间安排:2020年1月

  2.民营公共汽电车企业改革,指导民营企业按照特许经营条件设置的准入门槛,制定整合重组方案,开展企业整合重组工作。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安排:2020年6月底前

  3.依据线网规划,对既有线路进行优化调整,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始化分配。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安排:2020年6月底前

  (二)出台公共汽电车特许经营办法

  设定准入条件,并同符合特许条件的公共汽电车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政府与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特许经营权范围、期限、运营指标与服务质量考核、执行票价等事项。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安排:2020年1月

  (三)启动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工作

  实行公共汽电车票价成本动态监审,制定票价调整方案,组织召开听证会,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公共交通票制票价体系。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安排:2020年适时实施

  (四)实施与考核挂钩的财政补贴补偿制度

  1.完善公交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政府与企业数据互通,为交通、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对企业考核考评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数局

  时间安排:2020年6月底前

  2.建立与服务质量和运营指标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财政补贴补偿机制。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时间安排:2021年起实施

  3.制定严格的冷僻线路开设办法。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时间安排:2021年起实施

  4.实行财政补贴补偿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责任部门:市审计局

  时间安排:按年度开展

  (五)推进线网和场站的规划与建设

  1.编制《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网和场站规划》。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规自局

  时间安排:2020年1月

  2.按照规划全面实施和调整线网布局。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安排:2020年9月底前

  3.加快场站建设。以场站规划为引领,中心城区场站有序退出,推进场站综合开发和市场化运作,加快场站和公交充电设施建设,提高公交入场(库)率。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规自局、市建委

  时间安排:按年度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改革整体工作由市委深改委统筹,成立全市公共交通行业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政研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规自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公交集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改革的方案制定、总体协调、组织推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

  (二)加强风险防控。提前研判改革风险点,制定有效措施,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和改革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发动。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做好面向参改企业、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解释清楚改革的依据、路径和目的。做好面向市民群众的宣传工作,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