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管委会《关于申请成立卓越社区等7个社区的请示》(长新管〔2019〕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成立卓越、宜居、超胜、超越、北湾、之悦、蓝珀湖等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切实解决落实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完善社区居委会下设组织机构和管理服务功能,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层民主自治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
此复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