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未命名街路命名的请示》(长宽府〔2018〕5号)收悉。经研究,并依据《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2010-2020)》有关规定,现就你区10条街路的命名批复如下: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3日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