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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

长府办明电〔2017〕12号

时间:2017-03-30 18: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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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长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录入和上传阶段各项工作已经结束,审核查询、修改纠错工作正在进行,这是体现普查成果的关键节点,为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监控力度,确保农普数据真实准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质量意识,落实领导责任

  树立质量优先的观念,抵制各方面的干扰,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以“全铲除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普查的各种错误信息,确保“数出有源、数据有据、数据可核、数据可信”。

  各级农业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农业普查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树立“过程严控、数据严核”观念,切实担负起数据质量监控责任,农普汇总数据需经各地主管农业县(市)区长、常务县(市)区长审核、同意签字上报备查;各开发区汇总数据要经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备查;全市普查最终数据结果要经报市主要领导审批后上报。

  二、实施联动会审,严把数据验收

  数据质量监控验收工作要以“多方参考、反复对比、抓大顾小、重点审核”为原则,做好横向、纵向数据衔接与分析研判,力求数据审核无死角,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三农情况,把握趋势。一是以处理平台审核关系为基础,集中进行错误梳理,最大程度减少上传数据的差错,突出数据精准性,确保整体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二是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横向比对,加强与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畅通信息来源渠道,为提高农普数据质量提供有益补充和借鉴。三是做好与历史数据纵向比对,农普汇总数据要及时与历年数据进行对比,做到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第一时间消灭差错和隐患。

  三、督导自查结合,确保取得实效

  随着普查工作的不断推进,要积极克服倦怠思想,以强烈紧迫感,抓住关键时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保证及时跟进、核实、修改、更新、反馈数据,做到实时审核实时返,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发挥好主观能动性,合理调配,明晰职责,积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迅速纠正偏差,确保审核内容不重复不遗漏不冲突。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做好国家和省督导组对“三农普”事后质量抽查的迎检工作,力争高质高效完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成果真实有效。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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