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压缩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通告》,《通告》根据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将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
一、单位抵押登记业务(非批量件10个以内)的办理时限压缩至一个工作日;
二、房屋已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实际为夫妻共有的个人变更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
三、商品房转移登记(合同已备案)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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