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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把温暖送给最需要温暖的人
经开区构建良性保障性住房模式

时间:2020-01-21 0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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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好比城市住房领域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了更好地让有限的廉租房满足弱势住房群体居住,经开区积极构建良性保障性住房模式,并深入开展廉租房清退工作。

  据了解,经开区共有保障性住房1161套,其中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廉租房)387套,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廉价房)774套。房源分布在东方家园、兴隆丽景城B区、兴隆丽景城C区、经开八区、临河风景苑、乐东小区共六个小区。截至目前,区住保中心已为1100余户2871人提供了安居之所,同时已发放租赁补贴2.6万人次约543万元,解决了全区困难群体的住房基本需求。

  全面排查,借鉴经验,完善制度

  保障性住房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关系到低保、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改善以及社会稳定问题。但随着时间推移,被保障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状况不断改善,存在部分家庭已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为此,区住保中心每年通过巡查、自查、比对信息等方式核查保障性住房居住情况,并根据核查结果分门别类进行处理。

  由于保障性住房受益群体是社会最困难群众,为了既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谋福利,又在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时避免发生冲突和过激上访等情况的出现,区住保中心多次到其他城区的兄弟单位虚心学习相关经验。

  围绕经开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各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该中心制定了经开区廉租住房清退工作方案,还提出既要细致摸排掌握应清退家庭的具体情况,也要针对退房后仍旧有困难的家庭,通过各种渠道要给予一定帮扶,不能简单机械地为了清退而清退。

  不断完善管理和制度建设。经开区先后推出《经开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清退管理暂行办法》《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工作指导手册》,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维护国有资产不被侵占。

  启动帮扶,多方协调,联合清退

  为使清退工作安全而有序开展,经开区组织街镇、社区成立了由区住保中心主任、街镇主管主任、社区书记参加的联合小组,针对每家不同情况通过走访、约谈等人性化手段,进行政策宣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主动退房,对坚决不退出的,通过反复多次走访和约谈后将依法依规提起诉讼或者强制执行。

  2019年9月17日至9月30日,区住保中心联合街道、物业公司针对应清退的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对于白天到访不遇的住户,利用早上及下班后的时间多次反复走访,走访仍无法联系到居住人的,通过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各种渠道继续寻找居住人,直到联系上居住人为止。入户调查时,工作人员宣讲相关文件政策,讲明拒绝清退的利害关系,通过劝说使其主动退房;有配偶符合保障条件,街道协助办理低保证后可以继续居住;还有住户在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沟通和交流后,主动缴纳租金。

  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走访后仍不退出的剩余家庭,区住保中心将清退对象约到经开区管委会稳定办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现住户的实际情况,并对其宣讲政策,劝说其主动退出房屋。针对拖欠租金的,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提出了分期付清租金的建议。通过约谈,有的承诺限期退回房屋,拖欠租金的承诺分期付清租金。

  对约谈过程中要求退回已缴纳的剩余采暖费、水电费、要求代付搬家费等家庭,该中心积极联系经开区热力公司、物业公司、街道,共同协调解决。

  攻坚克难,八小时外,暖心走访

  经过长时间艰苦努力,通过区住保中心、街道、物业公司等部门的精诚合作,廉租房清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9年,经开区廉租住房清退对象共计29户。其中,22户已经成功清退,收回房屋;3户经办理低保、缴纳拖欠租金等方式可继续保障居住;4户正在申请法院履行法律程序进行清退。

  此次清退工作能够顺利实施,这和经开区四街一镇、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紧密相连。多数住户白天家里都没有人,因此,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下达通知时几乎都需要到每户家里3次以上,他们都是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住户家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有部分占用廉租住房的居民的确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困难。如原申请人已去世,其配偶当年是外地户口,因此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同申请廉租住房,正常应该进行清退。但工作人员经过走访了解到,这名老人已将户口迁至经开区东方街道,且身患疾病,老人的女儿、女婿也没有固定工作,生活十分困难。鉴于此情况,东方街道主动提出为其及其家庭成员进行信息比对,确定符合低保条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他办理了低保,并根据相关文件,将其补录为共同申请人,使其能够继续居住廉租住房。

  像上述的例子在廉租房清退过程中还有很多,但是经开区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本着维护国有资产不被侵犯的同时又尽最大可能帮扶弱势群体的原则,攻坚克难,使得全区保障性住房清退工作有序开展。

  除此之外,区住保中心针对廉租住房实行动态化管理,每月进行一次信息比对。通过信息比对、走访排查,确定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经该中心和街道及时沟通劝说,主动退回了房屋。

  针对坚决不退房或不同意补交租金的,区住保中心反复咨询区法律顾问室;并根据律师意见书,按照法律程序下达清退或催缴租金通知,整改期限过后,将向人民法院诉讼或提请强制执行。

  下一步,经开区将进一步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使全区的住房保障工作有一个良性循环,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保障,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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