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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13条政策措施支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发展

时间:2022-06-10 08: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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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168”发展目标

  “3”即建立30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即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长到1000户

  “6”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长到600户

  “8”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增长到80户

  “4+2+7”政策体系

  “4”即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对外开放合作,这4条为承接省级政策

  “2”即支持企业做优做强、鼓励智能化转型,这两条为借鉴外地政策

  “7”即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建立梯度激励机制、推进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平台服务支撑、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7条,为本地创新政策

  6月9日,从长春市工信局获悉,为打造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骨干企业,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长春市出台了《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制定出台了13条政策措施,覆盖面全,含金量足,操作性强。

  《若干措施》明确了到2025年“3168”的发展目标。“3”即建立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入库企业累计达到3000户;“1”即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现有的374户增长到1000户;“6”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现有的84户增长到600户;“8”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从现有的27户增长到80户。

  《若干措施》具体可归纳为“4+2+7”政策体系。

  其中,“4”即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对外开放合作,这4条为承接省级政策。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方面,长春市提出了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R&D经费投入给予补贴支持,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支持;在“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按年度贷款基准利率给予适度比例贴息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鼓励对外开放合作”方面,提出了对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展费用或展示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对成功兼并或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的给予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即支持企业做优做强、鼓励智能化转型,这两条为借鉴外地政策。“支持企业做优做强”,长春市借鉴南京市现有政策,对首次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支持。对有效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且近两年平均增幅超过1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企业高管50万元奖励支持。“鼓励智能化转型”,我市借鉴威海市现有政策,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对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投入总额,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7”即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建立梯度激励机制、推进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平台服务支撑、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7条,为本地创新政策。在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方面,长春市提出利用“长兴基金”及下设各主导基金,通过早期投资、早期介入,服务后续轮次融资,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全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在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方面,提出对北交所成功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照长春市现行上市挂牌奖励政策给予适度奖补资金支持;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提出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适度奖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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