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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高 方向明 要求严 举措实

我市高质高效办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

时间:2020-06-18 06: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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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以来,我市全力以赴抓好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和部门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推动整改工作方案化、措施化、项目化、具体化,将整改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折不扣地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建立信访案件分类转办体系。市信访统筹组针对接件、派件、催件、审件、报件等环节,集中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分成“城区、开发区、县(市)区、市直部门”4个小组,实行案件现场转办。各县(市) 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选派人员常驻市信访统筹组,每日现场受理认领案件,并实行首办负责制。强化案件办理审核把关机制,分类转办小组分析研判后,明确主办协办单位,做到“交办不过夜”“核实不过夜”。市信访统筹组还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对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现场协调、业务指导、审核把关,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导。
  坚决做到八个“第一时间”,保证信访案件在时限内高效办结。我市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省督察组案件办理要求,务必做到八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接收研判,第一时间分办案件,第一时间催办案件,第一时间审核汇总,第一时间上报办理结果,第一时间公开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第一时间启动问责。
  坚决做到三个“有机结合”。我市注重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有机结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客观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区分不同情况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应迅速整改到位;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积极组织推进。注重“举一反三”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个案为切入点,实现以点带面,开展同类问题、行业问题专项整治,取得解决一件、带动一批、治理一片的效果。注重案件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有机结合,建立案件审核机制,落实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办理结果审核、案件统计分析、办理结果上报、案件信息公开等各环节责任人、负责领导,保证办理质量。
  坚决做到两个“绝不允许”。我市要求信访问题处置,绝不允许搞弄虚作假,绝不允许搞“一刀切”。企业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但绝不能不分违法与否一律关停。对这种“平常不作为、到时候乱作为”的现象,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厉追责问责。
  坚决做到三个“绝不放过”。我市坚持以“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责任不落实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的坚决态度,持续用力,务求实效,强化督办落实,全程跟踪、办结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督察组高度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派专班驻守,实行驻厂式帮扶整改。
  坚决做到四个“一批”从严问责。我市对不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的,一律对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的领导问责,要约谈通报一批,诫勉谈话一批,组织处理一批,党纪政纪处分一批。真正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成效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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