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督查情况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5-31 14:31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9月25日,市委4个巡察组对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等8个县(市)区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10月17日—19日,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有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扶贫决策部署研究不够具体,方法措施不够得力,检查指导不够及时等问题。各县(市)区牢牢把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过程体现党的领导这条主线,切实担负起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先后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重要工作调度会120余次,县(市)区级领导、乡镇领导、包保单位领导和包保干部全覆盖督导检查及走访调研,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发展、医疗教育等问题673个。累计开展县(市)区扶贫干部及基层扶贫干部业务培训11971次,统一思想认识,推进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坚决保持贫困乡党政正职稳定,及时配齐配强空缺的党委书记,与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续签扶贫攻坚责任书,与包保部门、驻村第一书记签订脱贫攻坚履责承诺书,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压到实处。

  二、针对普遍存在贫困户靠社会帮扶、低保政策、危房改造等“输血”脱贫,“造血”机能不强等问题。各县(市)区坚持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通过实施自营自建、合作经营、托管经营、“政府+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模式,帮扶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及加工业等扶贫项目266个,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榆树市在恩育乡新胜村建设了小尾寒羊繁育项目;德惠市在岔路口镇解放村发展了合作社项目;双阳区在12个贫困村分别发展了梅花鹿养殖、棚膜蔬菜、生猪繁育、配件加工、农资经销等自主发展和合作经营产业项目;九台区在其塔木镇张大村发展了“玉米田间养鹅”项目、“生态黄牛”繁育项目、温室培植赤松茸项目等3个科技扶贫项目。2017年,全市扶贫项目发展中草药、菌类、大榛子、藜麦、天麻、杂粮杂豆等种植规模达9954.1亩;蛋鸡、土鸡、大鹅、稻田蟹、肉牛、梅花鹿、奶山羊等养殖规模达99935头(只、斤)。

  三、针对有的单位扶贫资金大量沉淀、扶贫项目严重拖延、帮扶效果较差等问题。各县(市)区根据长春市《关于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监管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企业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监管计划实施办法》、《长春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及时修定完善本地区的具体办法,对扶贫资金拨付和扶贫项目管理使用进行了有效规范和制度固化,从源头上堵塞资金监管漏洞。各县(市)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结算审计,加快资金拨付。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农安县、德惠市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及时将5465.58万元扶贫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为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扶贫项目的审批、招标、建设、结算等开辟“绿色通道”。

  四、针对有的村干部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各县(市)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打击扶贫领域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2017年全市共查办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623件,处分70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二道区对非贫困人员冒领慰问款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对涉事的2名工作人员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九台区对苇子沟街道东兴村新建马铃薯暖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目前,涉事人员已被立案调查。榆树市严肃查处3个乡(镇、街)扶贫项目实际建设方与中标方不一致,并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超范围支付工程款问题,目前已立案4件,结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德惠市对夏家店街道姜家崴子村原党总支书记张吉贤私刻公章虚假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套取使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五、针对有的单位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驻村工作队“走读”、不到岗、擅自脱岗或“两头跑”等问题。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中关于精准识别的要求,2017年底集中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确保“应进则进”“应出尽出”。通过精准识别,8个县(市)区动态进入8416人,动态退出14610人,剩余贫困人口18438人。2017年底,8个县(市)区贫困人口脱贫41853人,贫困村退出122个。各县(市)区采取周调度、“互联网+督查”等方式,对驻村第一书记日常在岗在位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召回”和调整16名第一书记。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12名村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取得较好的震慑效果。

  六、针对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监督不够到位,查处不够及时等问题。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大力营造了解、关心、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浓厚氛围,实现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全覆盖。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通报曝光8起典型案例,追责问责33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40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96件,办结率达98%,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将集中力量查清查实、绝不遗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8776790;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市委巡察办;邮编:130041;电子邮箱:changchunxuncha@163.com。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