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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7-01-10 14: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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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顶住重重压力逐步企稳回升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主动对标高位,抢抓机遇,勇于担当,凝心、聚力、干事,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年预算实现了平稳运行。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5.5亿元,比上年增加27.3亿元,增长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6.2亿元,比上年增加31.1亿元,增长18.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12.1亿元,比上年增加29.0亿元,增长10.3%。(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市本级编制,县(市)区尚未编制)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0.6亿元,剔除存量资金减少及检法上划支出因素后,增长5.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9.7亿元,比上年增加23.5亿元,增长1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86.7亿元,比上年增加35.5亿元,增长14.1%。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2.8亿元,比上年增加19.4亿元,增长8.3%,完成预算的107.6%。其中,税收收入200.3亿元,比上年增加17.7亿元,增长9.7%,完成预算的107%;非税收入52.5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3.3%,完成预算的10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2.5亿元,剔除存量资金减少及检法上划支出因素后,增长6.9%。完成预算的100.8 %。

 

平衡: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252.8亿元,加返还性收入22.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2.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6.1亿元,调入资金15.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亿元,收入总计为555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302.5亿元,加上解省支出14.3亿元,返还性支出7.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6.9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9.5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偿还本金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亿元,减预算周转金0.2亿元,支出总计555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增长28.1%。其中,土地收入(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7%,增长30.9%(主要是土地出让面积及价款同比增加,与土地有关的各项基金收入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增长23.4%(主要是基金收入增加,用收入安排的基金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8.3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22.3%。

 

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7.4亿元,加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9.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2.5亿元,上年结转27.4亿元,调入资金1.1亿元,收入总计367.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3亿元,加转移支付4.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6.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04.8亿元,调出资金9.7亿元,年终结转19.2亿元,支出总计367.7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592万元,为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0.6%(其中,利润收入完成98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完成56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8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227万元,完成预算的79.3%,比上年增加4666万元,增长131%。其中,资本性支出5485万元,费用性支出741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200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结余224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48.7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0.7%。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95.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6.2亿元,利息收入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26亿元,比上年增加31.1亿元,增长16.0%。收支相抵,结余22.7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19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32.2亿元,专项债务558.9亿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1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7亿元,专项债务3.2亿元),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985亿元,未超限额。一年来,积极争取置换债券18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5亿元,专项债券158亿元),通过债务置换,有效地缓解了我市当期偿债压力。争取新增债券17.8亿元,支持了棚户区改造、暖房子工程、地下综合管廊、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长春新区发展以及扶贫开发等重点项目。同时加强了政府债务管控,强化了预警机制建设和风险防范。

 

二、2016年财政工作

 

一年来,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五个升级版、实现六个目标、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统筹把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要求,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积极壮大财力,实现了保民生、保发展、保运转、保改革、保稳定、保偿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对标高位,在新常态下实现了财政收入争先进位。面对经济新常态,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着眼于逐步缩小与其他14个副省级城市的差距,着眼于在省内“打先锋、站排头”,主动作为,通力合作,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掌握税源变化和收入进度,采取应对措施。从严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加大欠税清收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强化跟踪调度,采取创新措施,充分调动了各县区、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了全年收入任务的超额完成,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首次突破400亿元,占全省地方级收入比重达到32.9%,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

 

(二)坚持综合施策,在支持经济发展中促进了转型升级。围绕打造经济量级升级版,积极发挥调控职能,着力支持经济提质增效,夯实财源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投入65亿元,通过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市场化手段,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动力。投入38.5亿元支持长吉图先导区、国际通道建设和开发区发展。研究综合政策,支持新区发展和项目落位,支持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大项目建设,支持众创空间、创业创新基地等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和其他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坚持统筹谋划,在优化结构下保障了民生支出。市级财政支出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教育、文体传媒、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五类支出突破100亿元,比上年增长24%。重点支持了“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城乡居民增收“暖流”计划的实施。优化整合资金,支持了教育、文化体育、城市建设、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生态治理、“三农”等,提高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提升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等,发挥了公共财政兜底功能,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坚持锐意创新,在推进财政改革中支持了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城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创新政府城建融资和财政支持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了伊通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和旧城改造一期工程等项目。通过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综合管廊等7个项目落地实施。通过争取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腾挪举债空间,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平滑偿债压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在财政网站设专栏公开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市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预算,市直部门(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2015年财政决算。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三年财政规划,试编了2015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五)坚持依法理财,在强化监管中提高了财政管理绩效。围绕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着力加强制度约束,围绕财政资金安全、市级财政收入、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情况等开展检查,强化会计监督工作,确保了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持续下降。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了统一监管,提高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运用效益。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关键一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东北板块经济增长压力仍然很大,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与此同时,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长吉图开发开放、哈长城市群建设等战略,特别是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市经济可望承接上年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加之陆续启动的大项目逐步投产,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综合判断,全年财政收入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并与GDP基本保持同步增长。

 

(一)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7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统领,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对财政经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五个升级版”和实现“六个目标”这一发展定位,着力壮大地方财力,着力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提高管理绩效,着力防范财政风险,着力推进依法理财,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7年财政预算

 

1.全市收入计划和支出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0亿元,比上年增加34.5亿元,增长8.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6.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4.3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少7.8亿元,下降2.5%。(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市本级编制,县(市)区尚未编制)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亿元,剔除存量资金支出减少因素后,增长7.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9.9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33.2亿元,增长11.6%。

 

2.市本级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亿元,比上年增加17.2亿元,增长6.8%。其中,税收收入213.6亿元,比上年增加13.3亿元,增长6.6%;非税收入56.4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增长7.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亿元,剔除存量资金支出减少12.3亿元后,增长6.8%。

 

平衡: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270亿元,加返还性收入1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9.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0.4亿元,调入资金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亿元,收入总计为501.6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310亿元,加上解省支出15亿元,返还性支出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8.7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偿还本金2.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支出总计为501.6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8.8亿元,其中,土地收入139.7亿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3亿元。

 

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8.8亿元,加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8亿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1.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3.5亿元,上年结转19.2亿元,收入总计315.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3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及转贷支出143.5亿元,年终结转8.1亿元,支出总计315.9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323万元,同比下降4.1%(其中,利润收入94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378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856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568万元,同比增长4.1%。其中,资本性支出5800万元,费用性支出887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188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4.9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3.8亿元,下降5.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78.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8.4亿元,利息收入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1.1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5.2亿元,增长6.7%。收支相抵,当年缺口6.2亿元,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弥补。

 

5)地方政府债务。充分利用国家置换债券政策,力争完成置换债券150亿元,降低债务成本,缓解偿债压力;力争新增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缓解财政收支矛盾。2017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限额在省财政厅下达后,我们将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的财政工作,要围绕全面落实新一轮振兴东北政策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市委确立的打造经济量级、城市能级、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五个升级版”,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法治优良、功能完善、生态一流、人民幸福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和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壮大地方财力,突出优化资源配置,突出强化政策落实,突出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全力做大财政“蛋糕”。坚持立足现实、对标高位,合理确定收支指标,努力争先进位。科学研判形势,摸底税源格局,掌握和运用财政支出政策与税源建设的联动规律,精准投入做大税基,为财政增收提供物质保障。密切财税协调,坚持依法征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财政收入组织机制和考核办法,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壮大地方财力。紧密跟踪、对接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壮大财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聚焦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力提升经济量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积极支持“中国制造2025”试点,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运用财政政策手段,大力支持加快传统产业品牌化、支柱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进程,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双创工程和服务业发展攻坚,打造现代服务业城市。积极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促进农产品提档升级,打造现代农业基地。

 

(三)坚定践行理财为民宗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民生支出占主导的分配原则,围绕群众所需所想所盼,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支持“幸福长春”建设和“暖流计划”实施,优先保障就业、增收、社保、教育、医疗、住房、交通、养老、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重点民生支出,回应“民愿”,赢得“民心”,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支持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支持国企、社保等领域改革,让人民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不断增强获得感,促进社会稳定。

 

(四)推进城市承载能力建设,打造区域中心地位。围绕全面提升城市保障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支持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支持轻轨、地铁、快速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围绕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支持伊通河综合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城美的美好家园。支持改善社会治理、城市安全保障和城市文化建设,提升长春软实力,使我市在区域发展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承载力,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五)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围绕国家财税改革新部署,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切实强化财政工作的大局意识、经济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以预算法为统领,适时开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开展重点支出绩效评价。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改进专项资金投入模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管理创新提高资金效益和办事效率。严格支出管理,制止奢侈浪费,切实强化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依法、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打先锋、站排头”意识,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长春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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