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拟建项目新增工程的建设内容进行补充公示。
一、项目新增工程原因
为了改善南四环路的交通环境,解决四环路行驶的车辆尽快疏散问题,促进道路网发展,2023年 4月 6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下达了《长春市 2023 年第一批补充计划》,将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华锦街)、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甲二路工程(丙七十七路—丙七十九路)、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长沈路)全线的社会导行便道、征地征收(不含供地)、管线排迁工程补充列入年度城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因此,根据《长春市 2023 年第一批补充计划》要求,建设单位对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在原建设内容的基础上调整补充了新增工程。
二、新增工程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调整新增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华锦街)、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甲二路工程(丙七十七路—丙七十九路)、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长沈路)全线的社会导行便道、征地征收(不含供地)、管线排迁。
1)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华锦街):规划用地面积为 304552.83平方米;新建车行道面积138598.79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面积8576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积22625.18平方米;新建引道面积518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2440米;新建桥梁11105.92平方米;新建天桥1 座;新建景观绿化面积86697平方米。
2)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长沈路):征拆住宅 12000平方米,非住宅 33314.3平方米;导改道路面积222054.42平方米;排迁工程量路灯线 37176.1米,通讯 23487.1米,给水 3003米,电缆1210.3米,送电电线 2003.3米,信号灯线 6663.8米,天然气 3607.5米,信号塔 15 座,高压电塔 6 座。
3)甲二路道路工程(丙七十七路-丙七十九路):新建车行道面积31379.32 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面积3745.3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积6458.2平方米;新建绿化带面积4284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2250.98米;新建污水管线1149米;新建路灯83 套;新建行道树487 棵;交通标线1168.5平方米;交通标志10套;交通信号灯9套。
4)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新建绿化面积165340平方米;新建乔木12305 株。
建设工期:新增工程中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及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项目计划施工时间为2023年8月-2025年8月,建设期为 2 年;甲二路工程计划施工时间为2023年8月-2023年11月,建设期为 1 年。
投资金额及来源:拟建项目调整新增工程后总投资1347377.44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如有意见及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吉林省通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王杨洋 ; 联系电话:15584409386 ; 传真:0431-85286663; 邮箱:ghzh1992@126.com。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