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王晓东请求辞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晓东辞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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