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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长春市方志馆
面向社会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资料公告

时间:2020-04-10 06: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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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客观记录长春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和做法,深入挖掘疫情防控中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妥善收藏和保管长春市抗击疫情的相关资料,弘扬抗“疫”精神,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长春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长春市方志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长春社会各界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收藏、研究、纪念价值的文献、影像资料及实物等。

  (一)文献类

  1.文字资料。包括关于此次抗击疫情的决定、通知(告)、批复、政策、综述、表彰、大事记、驰援人员和捐赠名单等文件及文字材料(不涉密);报刊、书信、手稿、申请书、英雄事迹等;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资料;以及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复学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资料等。

  2.图片资料。包括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图表、图画、照片等,如反映治疗过程、物资运送、交通管制、督导检查等工作开展、居民生活变化、以及复工复产复学等方面的图片。

  3.声像资料。包括与此次疫情防控及组织复工复产复学等方面的录音、视频、影视作品等资料。

  4.宣传资料。包括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倡议书、标语、海报、宣传单,以及纪实性、宣传报道材料和相关出版物等。

  (二)实物类

  1.与抗击疫情相关的物资、装备及实物证明。如消毒处理过的医护人员防护套装等抗疫使用过的物件;民众在疫情期间出行、就医使用的实物证明、防疫用品;“抗疫”一线者的工作资料、日记、请战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以及事迹材料等。

  2.荣誉及纪念资料。主要包括锦旗、捐赠证书、印章、奖状、奖品等。

  3.以实物形式为载体的艺术作品。反映疫情防控的摄影、书法、绘画、工艺品、雕塑等。

  (三)口述类

  参与抗疫一线医疗、交通、防护等工作人员,以及康复患者等人员的口述资料。

  二、征集要求

  1.自愿捐赠。所有捐赠为无偿捐赠,方志馆经鉴选决定收藏后,为捐赠单位、个人颁发感谢函或捐赠证书。

  2.依法捐赠。捐赠的资料和实物归国家所有,保证捐赠品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尊重并保护著作权,涉及作品应为捐赠者原创或获得作者授权;提供的图片和视频资料未经过处理,并注明拍摄(录制)者、人物、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3.标注捐赠者信息。捐赠者需注明捐赠内容、捐赠人姓名或捐赠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以便后续联络。

  三、征集方式

  由于目前防控形势,我们可以采取网络提交、到馆捐赠、邮寄捐赠或上门征集等多种方式进行,请在捐赠前联系长春市地方志及方志馆工作人员。

  我们将对所捐赠文献资料和物品进行妥善分类保管,并充分利用,使其成为长春市方志馆的专题馆藏,为长春市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 陈秀秀

  电话:0431-82901233;15843160706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69号

  邮箱:ccsfzg@126.com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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