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数字长春建设持续、创新、健康发展,发掘行业先进实践,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智慧社会建设提供有效支撑。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现面向全市征集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典型示范性强、应用成效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优秀案例,树立“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典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数字化建设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上线运行三个月以上,应用效果显著,百姓获得感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智慧城市优秀应用案例。
二、征集范围
(一)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网络平台建设、云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技术开发平台、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等方向。
(二)数字政府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库、城市信用体系、OA办公系统、移动政务等方向。
(三)城市治理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互联网+监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泊车、城市综合治理、城市应急管理等方向。
(四)惠民服务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教育、智慧健康医疗、智慧出行、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生活等方向。
(五)产业融合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能建筑、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方向。
二、 征集时限
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15日
三、 评审流程
(一)预审。意向参评单位将材料通过网络平台报送至“数字长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数字办),由市数字办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二)大众评选。通过预审的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将通过中国长春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大众评选。
(三)终评。市数字办邀请数字化和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结合大众评选结果,通过演示、答辩等方式确定入选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
四、 奖励办法
1、入选优秀案例入编《数字长春建设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集》,由市数字长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荣誉证书。
2、入选优秀案例将被重点推荐参与国家和省级数字化相关成果评选活动,并可获借助全媒体平台提升智慧城市应用案例影响力。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驻长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无违纪违法及失信等相关行为。
(三)申报单位所提报的案例及解决方案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及其它权利,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申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四)申报单位所提交接案例及解决方案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包含他人的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
申报网址:https://twmkut9l88.jiandaoyun.com/f/5da40adea0c2a30007f3f23b
联系人:杨俊凯,电话:88779135,13578701661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