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网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Русский 站群导航
关闭

行政区划

开发区

部门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19年秋菜上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9 14:16 来源:
【字体: 打印

  1、秋菜上市时间为10月1日—25日,集中上市期限为25天,10月25日结束。
  2、各城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站在服务民生、服务菜农的角度,高度重视秋菜上市工作,全力做好相关的城市管理和秋菜上市保障工作。
  3、秋菜销售点要设在次要街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早市场。
  4、秋菜集中供应期内,允许运菜车辆凭《秋菜质量合格证》进城。
  (1)以下街路或路段区域内(含以下街路或路段)禁止畜力车(含赶乘牲畜)通行。 
  东四环路-世纪大街—净月大街—长清公路—丁 22 路—聚业大街—柳莺西路—新城大街—福祉大路—生态大街—南四环路—超达路—西湖大路—西四环路—北环城路 
  (2)以下街路禁止卖菜车辆行驶(可以横穿)。 
  人民大街、全市快速路、南湖大路、自由大路、解放大路、吉林大路、西安大路、长春大街、工农大路、新民大街、延安大街、北京大街、胜利大街、汉口大街、亚泰大街、东风大街、重庆路、北安路、康平街、新发路、上海路、同志街、建设街、东朝阳路、东中华路、辽宁路、长白路、铁北二路、临河街。
  (3)以下街路禁止卖菜车辆停车设摊销售。 
  卫星路、繁荣路、磐石路、台北大街、景阳大路、宽平大路、前进大街、飞跃路、和平大街、春城大街、正阳街、普阳街、安达街、岳阳街、东盛大街、仙台大街、生态大街、乐群街、会展大街、东天街、东岭南街、硅谷大街、光谷大街、东大桥广场、西广场、南广场、南湖广场、新民广场、卫星广场、站前广场、世纪广场、赛德广场。
  (4)卖菜车辆通行需遵守长春市货车限行通告的规定。 
  6 时至 20 时,四环路区域内(不含四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牵引车、挂车通行。 
  四环路即西湖大路—超达大街—南四环路—世纪广场—世纪大街—洋浦大街—102 国道—龙湖大路—北四环路—西四环路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三环路即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生态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             
  (5)卖菜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管理,售菜时严禁妨碍交通。 
  (6)菜农售菜要缩小占道面、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严禁损坏花草树木、绿地和方砖步道; 
  (7)运菜车辆免收过桥(路)费; 
  (8)非运菜畜力车仍按原规定管理。 
  对违反以上运销管理规定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
  5、各城区、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对每个秋菜销售点都要定岗定责,设专人值守,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销售,卖菜车辆可以占用停车位进行销售,但货物不得堆放在停车位上,严禁借秋菜销售点经营其他商品、占用街路堆放秋菜以及使用扩音设备辅助销售。
  6、每个销售点要统一设置标识牌(标明二维码,注明街路名称、场地范围、经营时间及秋菜上市的相关管理要求),宣传形式品位要高,以广告板为主,严禁各秋菜点悬挂条幅。
  7、实行净菜上市,提倡秋菜垃圾还田。入市前应去掉老帮烂叶、泥土,修摘干净,入市时菜农应自带清扫工具及时清扫场地,秋菜垃圾要装袋带出城外。
  8、要积极教育劝导菜农及时清扫和清运其产生的蔬菜垃圾,对拒不清运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将依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9、要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做好辖区秋菜销售点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和秋菜垃圾清运工作,及时清理产生的秋菜垃圾。每天秋菜销售点散市后,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对设有秋菜销售点的街路和秋菜运输车辆途经街路要及时洗扫,保持街路整洁,减少扬尘。
  10、加强居民秋菜晾晒管理。主要街路两侧、校园周边、临街阳台及已经施划的停车位严禁晾晒秋菜。
  11、加强秋菜上市的舆论宣传。应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12、市城市管理局将对秋菜上市相关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结果将全市通报。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9月25日 

2019年长春市秋菜销售网点.xls

编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