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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领
房租和水电费补贴

时间:2022-06-16 15: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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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内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街道居民经营个体出租车,咨询应如何申领个体工商户水电费补贴。 

  投诉时间:2022-06-14 14:34:05 

  承办单位:中韩示范区 

  办理意见:依据长府办明电【2022】14号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 

  中韩示范区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企业持续经营状态下无纳税证明,可凭营业执照、租房协议和税务申报表申请房租补贴。以前只领取过水电补贴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要符合条件可申请补发房租补贴。其中,中韩示范区中小微企业没有账户的可将房租和水电费补贴直接打到中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银行卡上。 

  截止目前,中韩示范区已经将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补贴发放到位。反映人由于是个人经营出租车,不属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因此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回复时间:2022-06-15 1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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