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九台区居民咨询申请公租房需提供哪些材料?请相关部门帮助解答。
投诉时间:2021-01-02 10:11:02
承办单位:九台区
回复内容:九台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二、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收入证明等材料;
2.本市区户籍的无业、个体工商户或离退休人员由所在社区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
3.在我区有稳定工作关系的,提供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公务员录(聘)用手续,及社保缴存证明。
4.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1.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2.已婚家庭成员的配偶,与主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的必须一同申请,并提供住房、收入等信息资料;
3.离婚人员,需离婚满2年(含2年)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1.区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住房情况;
2.租赁住房合同。
五、其他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以上提供的各类材料、证件,申请人应当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申请人需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回复时间:2021-01-05 13: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