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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2年10月27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2-10-28 08: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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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决定任命:

  张海治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伟民为长春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喜东为长春市应急管理局(长春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洪亮担任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万成担任的长春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孙立彬担任的长春市应急管理局(长春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韩新建、郑伟、谢丽、卢玉红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继帅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陶春志、刘晓丹、李玲玲、强卉、李牧哲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丛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楚兵、王爽、刘益杉、孙震、吴丹、刘瑞宝、刘楠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邢程、李威、韩飞、韩斯、景磊、陈佳骐、赵韦程、王杨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闯、周柳、逄千千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金丽、王会、李哲、臧则男、朱志成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编 辑: